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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七日内无条件退货”将成强制性规定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1-03 08:45:30

  网购商品将有“后悔权”了。今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正式实施,届时,网民网购商品七日内无条件免费退换货,将成为强制性规定。

  1月1日开始,京东自营类商品开始试行“新消法”,其他多家电商也将随后跟进。业内人士分析,今后在“不由分说”的退货新规下,中小网商的经营压力将越来越大。

  “三包”变为“七日退换”

  据了解,现行“消法”对于商品退换货采用的是“三包”政策: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用20年前实体交易的法规,来规范当下线上网络交易双方的权责,其扯不清、理不明的结果可想而知。据我省消协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网购投诉的数量近年来常位列各类投诉前十。其中,团购和网购退换货的投诉位居网购类投诉的前两位。

  而“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不过,“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

  电商新年修改退换货政策

  “现在各电商的退换货规定,多半出自企业和行业的自律行为,或者市场竞争从价格向后台的延伸。”电商观察员鲁振旺表示,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各家电商网站关于退换货的要求都不统一,五花八门的规定让消费者疲于应付。即使最早在行业内发起7日无条件退换货的淘宝网,对卖家也是采用的自愿原则。

  记者了解到,虽然离3月15日还有2个多月,但已有电商开始修改退换货政策。

  1月1日,京东宣布从自营品类开始试行“新消法”,用户购买京东商品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其开放平台商家经针对性培训后也将逐步执行“新消法”。而其他多家电商企业也表示将随后跟进。

  鲁振旺表示,“新消法”七日免费退换货的规定,整体上统一了电商的售后体系,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

  不过,一部分电商企业现行的退换货政策仍与“新消法”有出入。如1号店规定“同一用户一单购买2件以上同一商品时,不再享受无理由退换货”;有的电器类电商则规定“大家电类属于特殊商品,一经签收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货”。

  行业延伸

  中小网商或活得更艰难

  实行“七日免费退换货”规定之后,中小电商将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

  “对于天猫、京东、苏宁易购、当当网、易迅网等大型电商平台而言,‘新消法’的施行是在现有售后退换货体系上的完善,以及整个行业规范的统一,但是对于淘宝上的中小店家而言,则意味着竞争会更加惨烈。”业内人士说。

  业内人士表示,不少中小网络卖家还是依循着薄利多销的经营路线,其中9.9元包邮的微利赚信用办法,依旧是不少新入店家采用的经营方式。但在“新消法”施行之后,若薄利商品的质量无法让消费者满意,有可能会招致大量退换货,不仅影响店铺信誉,就连快递成本都难以保证。如此一来,中小网商家可能会考虑转换经营方式。

  此外,分析人士表示,“新消法”中对于“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并未出台明确细则,这导致企业的解读不一,也成为“新消法”执行的难点之一。

来源: 楚天金报 作者: 记者 杨彦夫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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