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点题
昨天,市区兴华东区23栋的徐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前几天,在我们小区,有3位居民发现罐装的液化气出现了短斤少两的问题。现在,燃气公司已答应作出赔偿。
-记者核实
事情发生于上月25日。当送气工将贴有“浙江巨能能源有限公司”封条的罐装液化气送来时,小区居民舒女士当场拿出自己家的秤,称了这罐液化气的重量。
舒女士说,一称,结果只有28.8公斤,按规定应该不少于30.5公斤,少了1公斤多。“以前听说罐装液化气发生过短斤少两的事情,心里一直有点担心,所以才特意称了下,谁知道还真少了。”
送气工看到这种情况,说要把罐装液化气拿走,补足了重量再送过来,舒女士自然不让,双方发生了冲突,最终叫来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的工作人员和柯城公安分局荷花派出所民警。
经过稽查支队工作人员的测量,这个罐装液化气实际重量是28.99公斤,罐重为16公斤,按规定单瓶罐装液化气的净含量最少不得少于14公斤,也就是说这罐液化气少了1.01公斤。
小区住户徐先生也称了下家里来自同一家公司的未开封的罐装液化气,结果发现少了1.5公斤多。“我这罐气是今年3月份送来的,因为我搬到新家去了,这瓶一直放在旧房子里没用。”
昨天下午,记者在徐先生家看到,那罐液化气的拧口处,“浙江巨能能源有限公司”的绿色封条还是完好无损。
“这个事情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现在小区共有3户发现液化气少了。”徐先生说。
“我们公司开了这么多年,都是凭良心做事,对公司品牌也十分看重,不可能为了一点小利去损害公司品牌形象。”浙江巨能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志敏说,“公司灌气都是机器统一操作的,误差不会超过50克,我们已查实此名送气工并非巨能公司专职送气工。而巨能液化气的标志市场上可以随意印制,应该是假的。我们应该是被人假冒冤枉。”
“我们已经去巨能燃气公司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短斤少两的情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的工作人员说。“市民对购买瓶装液化气要多留个心眼,如果怀疑重量有误差,可当场要求复称,一旦发现短斤少两问题,可拨打12365投诉,我们一定会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
经过协调,最终巨能燃气公司决定给这几位市民补足罐装液化气的量,并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