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妻子岳母一起指责数落 持刀怒刺岳母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2-24 09:32:25
因家庭纠纷,26岁的陈易(化名)跟岳母争吵不休,妻子跟岳母一起指责数落着陈易。在刻薄言语的刺激下,长期的积怨和压抑终于爆发导致杀人惨案。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今年4月8日20时许,陈易在成都市青羊区的出租房内,因生活琐事与岳母和妻子发生吵闹和抓扯,岳母的数落让他很不堪,加之妻子的不理解,口口声声说要离婚,这让陈易心头的种种委屈和怨气爆发,他从桌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刺向岳母的腹部、胸部,致使其受伤倒地昏迷。见水果刀刀刃折断,他又跑到隔壁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向已经倒地昏迷的岳母颈部砍了两刀,同时叫喊道:“喊你们好生过日子,你们要爬坡,不过就不过,砍死你们给你们偿命”。妻子见状苦苦哀求被告人停手,并称: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提离婚了,愿意与被告人好好生活,请求被告人拨打120急救电话救自己母亲。听到妻子的哀求,陈易遂停止行凶,并跑到楼下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4月9日0时许,陈易被公安挡获,并扣押了被告人的作案工具菜刀一把和水果刀一把。经鉴定,其岳母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主观上的杀人故意和客观上的杀人行为均成立,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主动停止继续砍杀被害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会同他人将被害人送上急救车救治,有效阻止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被告人陈易犯罪后没有向公安机关报警,没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没有逃逸并能积极救助被害人的行为已经在“犯罪中止”的认定中得到法律评价。因此,不构成自首。综上,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来源:
四川在线
作者:
青法宣 记者 吴忧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