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20:56,安地中队值班室陈警官接到报警。
当陈警官赶到事发地点时,只看见两个年轻人浑身湿答答地缩在一边,旁边站着一个中年男人拿着手电:“他们说手机、钱包都在车里。”
而他们说的车,在水里。
目击者:
浑身湿答答的两个男人
出事的地方叫苏孟乡双戔头村,村边有条梅溪,梅溪有条防洪坝,大坝刚好一部小车可以过去,雨水多的时候这条坝就淹掉,雨水少了就可以通行。
“我8点半左右骑车路过这里,被两个人拦住,他们和我说不熟悉路,车不小心开进池塘了,他们才从车里爬出来,手机、钱包全部都在车里,想借我的手机打110,”拿着手电的中年村民说,就是他的手机报的警。
陈警官拿手电照了照,水面很平静,哪里还看得到车的影子。
“我们和朋友李某约好来这里钓鱼的,”小郑说自己是车主,“车子沉得很快,水都灌进来,车门又打不开,我心想这下死定了,我又不会游泳。”
幸好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小徐提醒了小郑,还有一扇窗户是开着的,两人从窗户里钻出来后,熟识水性的小徐把小郑拖上了岸边。
报警后没多久,和小郑约好的李某也来到了现场。
车后备厢放着渔具
第二天,车子被打捞了上来,后备厢里果然放着一套渔具,验证了小郑钓鱼之约的说法。
加上朋友李某匆匆赶到事故现场作证,也说三个人是约好一起钓鱼的。
整个事故的证据似乎很圆满了。
按照道理,事故责任认定书10天之内一般都能办好。但这次,时限早已经超过,报告书也已经成形,但是安地中队中队长吕伟迟迟不肯签字。
“才买了一个月的二手奥迪车冲进水里……”
11月16日,吕伟打电话让小郑到交警队再做一次笔录。小郑很流畅地又复述了一遍,他还说保险公司也已经和自己协商好了,赔偿8万元。
11月29日,吕伟再一次把几个证人叫来做笔录,这一次,他发现了破绽。
晚上钓鱼怎能不带灯?
最先被询问的,是李某。
这次的问话,吕伟亲自上阵,而李某不知道的是,吕伟是一个有着十多年钓龄的老渔夫。
“钓什么鱼啊?”
“汪刺鱼。”
“好钓么?”
“不好钓。”
“你第几次到这里钓鱼啊?”
“第二次,之前来过一次,没钓到所以这次约朋友一起来的。”
看似是两个鱼友间的普通对话,吕伟问出了心中的疑点。
“一般来说爱好钓鱼的人,在一个新的钓鱼点钓不到鱼的话是不会再去第二次的,因为钓不上来不过瘾,怎么还会推荐给朋友?一般都会另外寻找一个地方。”
不过,这还不够。
吕伟继续问:
“都带了什么去钓鱼啊。”
“鱼竿、鱼标还有蚯蚓。”
“那你们晚上钓鱼不带灯啊?”
晚上钓鱼必须要戴头灯,否则怎么看鱼标的动静,看鱼有没有上钩?
这一下犀利的反问,让李某半天说不出话,吕伟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你这样是包庇你朋友,要一起坐牢的!”
吕伟给了最后一击,李某的心理防线被攻破了,如实招来。
出事那天的中午,小郑和他约好演一出戏,为的就是骗保。
故意把车开进水池
有了小李的口供,小郑和小徐很快交代了事实经过。
26岁的小郑,9月份花8万元买了一部二手奥迪车,开了一个多月,发现发动机有问题,拿到修理厂一看,涡轮增压掉了一颗螺丝到发动机里。修理厂的人说,光修发动机就要三四万。小郑想把车卖掉,可是坏掉的车又卖不起价格。
这时修理厂老板告诉他一个方法:开到水里伪装事故,保险公司可以赔偿的。
小郑觉得这主意很不错,踩点找到了梅溪,这里人少,他还特意用树枝试了一试,水深不过半米,人比较安全!
敲定地点后,小郑找来朋友李某,修理厂老板的手下徐某一起商量了一场“大戏”:李某在附近池塘钓鱼,而小郑和小徐来找他途中出了事故,车掉进了水里。
小郑说的事故是假的,但是他和小徐在车里的惊魂却是真的——当天晚上8点多,犹豫很久的小郑狠下心开着奥迪车冲进了梅溪,不成想油门踩狠了,一下冲出去七八米,到了水深2米多的地方,差点真淹死。
目前,小郑因涉嫌诈骗罪被移交江南公安分局。
从没想过爱钓鱼也能破案
“其实我的工作有些时候和钓鱼很像的,需要耐心、细心、静心,”吕伟说自己打小喜欢钓鱼,“但是从来没想过自己的爱好竟然也能帮助破案。
“其实爱好钓鱼的人都知道,金华晚上是很难钓溪鱼的,可以说基本钓不到的。但是录口供时,小郑却和我说他是晚上去钓小溪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