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条微博在金华各大论坛疯传:金华交警曝光台登陆市区核心商圈,在人流量最密集的地方曝光交通不文明行为,每天有4位交通违法者被曝光,每天曝光次数高达30多次。不少网友回复说,“大家小心,不要中招啊!”“这是在出大招的节奏啊!”
违法行为滚动播放36次
昨天是第一天播放,以后每天早上9点至晚上9点,金华江北第一百货大楼的屏幕上将不断滚动播出“治堵”公益广告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比如非机动车违法载人、占用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等。
“经过前几次的自测,机动车的守法率达到97%,然而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守法率仅80%”金华交警透露,临近年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引起的事故将会大幅度攀升,伤人事故也会增加,为了加强管理,他们和商场商量了一下,决定把这块大屏幕用于曝光。
“这是交管部门除了处罚、劝导外,寻求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措施。”金华交警表示,希望能起到警示、纠正、教育的作用。
在市区5条严管道路的路口,交警配备了手持摄像机,对这些违法进行抓拍。一旦“入选”,违法行为将在大屏幕上滚动播放36次。
金华交警部门还在联系市区其他几块大屏幕,希望以后能够同步播出。
有人拍手有人“拍砖”
昨晚7点05分,记者来到金华最热闹的商业步行街,老远就看见屏幕在播放视频,不过视频里不光出现了“人脸”,还有他们整个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下面配有文字,提醒大家被曝光的人违反了哪种行为。整个视频大约30秒左右,还穿插了两段宣传片。
“原来是放广告的,还有人用这个屏幕求过婚。”步行街上一位商户说。
记者随即采访了几位行人,对于这样的处罚方式,大家的看法分成两极。
“下午在网上看到过这个事情,希望上面不要有我认识的人啊!”吴小姐说自己平时挺遵守交通规则。“被拍到应该觉得很丢脸吧,我觉得可以起到威慑的作用。”
骑电动车的孙先生有不同的看法,“这和过去游街有什么区别,拍到的话太没面子的哇。”
“中国人都要面子的呀,我觉得次数有点多了,以前都是电视台放一下就过去了,现在一整天拿来放,太过了,再说了,这算侵犯肖像权吧。”卢女士说。
律师:这么做存在争议
卢女士提出的问题,也是很多人关心的,记者咨询了三位律师,他们对此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浙江婺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晖: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这么做存在争议,严格来说交警的作法有侵权的嫌疑。
浙江厚望律师事务所鲁邦升:我支持这种行为,我认为这不算侵权,而是一种法治的发展方向。首先对交通违法的处罚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必须提高透明度,让社会大众进行评议以达到震慑效果。不过,这样曝光要注意几点,首先对于曝光行为必须按照程序予以确认,交警所用的摄像机是属于审批过的设备,是合法的执法器材。其次,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不能这样曝光,要对他们给予保护。
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严亮奇:虽然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指出这样的曝光行为属于违法,但这违背法律保护人身基本权利的精神,毕竟交通违法属于轻度违法,这么做欠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