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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强奸女大学生 称对方用手盗取精液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1-18 14:12:01

  导读:法律界又见奇葩词汇!前阵子李某某案的“轮流发生性关系”已经雷倒一片了。现在有个律师事务所主任更加奇葩,强奸被抓了,他竟然狡辩说别人“盗取精液”。

“被盗取精液”的张勇(资料图)

  今天下午《法制晚报》消息称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因涉嫌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被抓后还一度狡辩被害人“用手盗取自己精液”。

  原文: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在办公室内强奸女当事人(一名19岁女大学生)。被抓后他一度称:自己本来“犯罪中止”,但被害人“用手盗取自己精液”。法院没有认定其说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记者孙伟张雷)

  近些年,法律界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奇葩事和奇葩词汇。很多人开罪的理由也变得越来越奇葩了。有人编了这样一段话。现在轮奸不叫轮奸了,叫轮流发生性关系,杀人叫终止对方生长进程,贩毒叫兜售有瘾食品,赌博叫有奖性娱乐。有背景的人跟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叫嫖宿幼女;没背景的人叫强奸。有背景的人轮奸叫轮流发生性关系,没背景的人叫轮奸。有背景的人戴套强奸不算强奸,没背景的人打飞机也算卖淫。

  然而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这样的“奇葩事”会迅速被曝光,到时候,声名扫地事小,小心遗臭万年哦。社会民众不是傻瓜,不要企图玩弄大家的智商。

来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作者: 编辑: 姜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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