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教育部表示,全国有600多个县积极探索对农村教师发放补助,受益教师达100万人,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农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干不好”的情况。
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9月13日印发《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以下简称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
教育部表示,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1亿多学生,620万专任教师,均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教师总数的70%左右,农村义务教育是中国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但长期以来,由于中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边远贫困地区尤其是连片特困地区的教师工作任务繁重,条件艰苦,交通、通讯等生活成本较高,生活压力较大,难以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在这些地区任教。
教育部称,全国有600多个县积极探索对农村教师发放补助,受益教师达100万人,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农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干不好”的情况,对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吸引教师到农村任教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标准越高的地区成效越明显。
教育部表示,考虑到各地情况复杂,差异性较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不宜制定统一的标准,而是按照“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实施。按照这一原则,地方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责任主体,自主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具体实施时间、补助范围和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来源等,均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教育部指出,生活补助是针对乡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补助,不计入五险一金和退休费的计算基数,教师在岗时享有,离岗后自然取消。
教育部强调,为保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公开、公平、公正,保证符合条件的教师能够按时、足额地拿到补助,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冒领补助,下一步,教育部将专门下发通知,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组织实施、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地方责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坚持阳光操作,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将这件惠及广大乡村教师实事办实,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