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影响因子科学设计指标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课业负担监测制度的科学性、政策性、实施主体,监测结果的利害关系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价值的充分实现。
学生的课业负担是指学生实际承担的课业责任、任务以及由此带来的身心感受和压力。因此,对学生课业负担的监测需要从客观负担与主观负担两个方面来进行。从当前课业负担检测的实践来看,出于落实减负政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需要,一些地方已经设计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检测内容主要局限于客观的课业任务和完成时间,而未涉及学生主观的课业感受与压力。笔者认为,为全方位了解学生的课业负担状况,全面实现课业负担监测制度的价值,有必要在课业负担检测指标中增加学生课业感受、课业压力方面的内容。
另外,一些地方的检测内容中除课业负担外,还包括了招生秩序、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等影响学生课业负担的因素。笔者认为,为了保证检测的科学性,不宜将学生的课业负担状况与影响学生课业负担的因素混为一谈。
由于减负既需要以准确了解学生的课业负担状况为前提,又需要深入把握影响学生课业负担的因素。因此,为了促进课业负担检测指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满足多方面的需要,相关检测指标应从学生的课业负担状况和影响学生课业负担的因素两个方面加以设计。
引进第三方机构保证客观公正
自我国一些地区尝试建立本区域的课业负担监测制度以来,大多数地区确定的课业负担监测实施主体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即由教育行政部门代表政府直接负责实施学生课业负担监测。这一模式有一定的优势,由于教育行政机构具有严密的体系性,机构内部更多体现为权力与责任的垂直联系,因而能保障学生课业负担监测的系统性。但其不足也是不争的事实,主要表现在:由于监测主体都是利益相关群体,检测结果难保客观公正。同时又由于教育行政人员往往不具备专业调查评估知识,难以保障课业负担检测的专业性,其检测结果往往只具有行政体制内部的有限合理性。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引进第三方专业调查检测机构,即由政府机构以项目的形式委托给大学、研究机构或其他民间专业机构开展学生课业负担的检测。该模式的优点在于决策层授权、各方广泛参与、形式灵活、费用不高,同时又能够有效保障学生课业负担检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完善监测制度地方不能缺位
有研究表明,学生的课业负担在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尽相同,在具体课程、学生个体的承受能力上分布也是有差异的,同时还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单凭国家层面的宏观课业负担监测难以全面反映全国中小学2亿学生的课业负担状况,也无法落实、厘清各级政府在课业负担监测上的权力与责任,更不能把课业负担监测的结果及时转化为基层学校减负工作的重要信息。为此,我国不仅需要建立国家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而且需要有效推进区域性课业负担监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目前,我国的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其建设尚缺乏强有力的国家政策支持和具体指导。因此,为在全国推动建立课业负担监测制度,保证其规范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国家政策层面对该制度建设的整体思路和基本框架作出规划和设计,为该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提供更为具体的指导和规范。(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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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以来,陕西省、山东省、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渝中区等地在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建设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其探索及形成的经验对其他地方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强化区县的主体地位和责任
2011年,陕西省教育厅制定并印发了《县区教研机构监测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业负担实施方案》,对区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和指导规范,特别强调区县和学校在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建立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明确提出县(区、市)教研室是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工作的主体。
点评: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课业负担监测制度的积极推进、整体设计和统筹指导,是区域性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建立的基础,而区县和各个中小学校主体地位的强化和对相关责任的担当则是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建立和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课业负担监测和减负工作能否有效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区县和中小学校能否积极担当起自身的责任。
监测过程方式力求科学便捷
自2011年起,成都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监测。监测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学生、家长及教师作为监测对象,利用网上数据采集系统进行。
山东省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通过随机抽取在校学生或其家长电话号码进行访问的方式进行,由山东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访问员按电话随访问卷逐项访问并记录。
点评: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的科学性和便捷性是保证监测质量和监测实施过程顺利高效的基础。运用计算机、电话等现代信息技术代替传统的人工调查方式进行课业负担监测,极大地缩短了调查时间,提高了数据汇总和分析的效率,是课业负担监测方式上的进步。与此同时,将监测对象确定为中小学生和家长,保证了课业负担测评的可信度。
重视监测数据的分析及使用
成都市教育局在监测数据采集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向各区(市)县返回监测数据,集中监测结束后,各区(市)县要撰写报告,形成结论,并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专项督查建议。
2012年山东省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结束后,山东省教育厅将监测结果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同时将课业负担监测调查报告作为所属各地教育决策的参考依据。
点评: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只有对监测数据作出全面深入的分析,形成报告,才能为减负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只有将监测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告,才能引起公众参与和监督减负工作,只有根据监测结果对相关责任方予以奖励和问责,才能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李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