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教育部公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提出,将“学业负担状况”作为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指标之一予以监测。然而,正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在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作为一项复杂的工程,课业负担监测制度的科学性、政策性、实施主体,监测结果的利害关系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价值的充分实现。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是指对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全方位的、常态的检查和测评,并将检测结果予以公告和反馈,对相关责任人实施激励与问责的制度。笔者以为,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监督检查学校对相关减负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强有力的手段落实相关的减负规定,而在于为减负提供科学依据,提升减负的针对性、有效性。与此同时,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对于还公众知情权,形成协同减负局面亦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价值。
健全监测体系落实减负政策
一直以来,减负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落实不力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目前尚缺乏与减负规定相配套的、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和测评体系,缺少对不执行减负规定的具体惩罚措施和有效执行减负规定的奖励办法。
切实落实减负规定的关键在于形成与之相配套的、科学的检测体系与长效的监管机制。具体来说,也就是要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通过该制度对各个地区和中小学校减负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检查,对学生课业负担的实际状况进行常态的检测评估,并依据检查、测评的结果,对减负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的责任,以强有力的检测体系与奖惩机制,保证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提供科学依据提升减负实效
了解掌握学生的课业负担状况是科学减负的前提。然而,由于学生课业负担的复杂性,决定了减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建立在对学生课业负担的系统检测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之上。只有从多个方面对学生的课业负担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科学的检测和深入的分析研究,才能够从学生课业负担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发,有的放矢采取减负措施,既有效降低学生的课业负担,又保证教育质量,实现减负不减质或者轻负高质的预期目标。
建立课业负担监测制度的目的并不只是提供一个关于学生课业负担状况的终结性报告,更重要的是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优化课业结构和提升课业的有效性提供科学依据和对策。对教育行政部门而言,通过对学生课业负担的科学检测,全面准确地把握学生课业负担的具体状况和相关影响因素,在剖析学生课业负担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发现问题与不足,能够为减负政策的制定提供客观的依据。对中小学校而言,通过学生课业负担检测结果的反馈,能够帮助学校更加深入详尽地了解本校学生的课业负担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而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推进减负工作。
还公众知情权合力推动减负
一直以来,由于缺乏有关学生课业负担状况的科学数据与权威信息,或由于信息传递渠道不畅,导致公众难以对学生的课业负担状况作出客观的判断,对减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缺乏深入的认知。与此同时,由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并未做到公开透明地将减负政策执行的细节、执行的进程以及执行的结果公布于众,社会公众的信任度随之降低,进而配合度也会降低,如此必定会增加减负工作的难度,使得执行过程步履维艰。建立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对学生的课业负担状况进行常态检测,并将科学的学生课业负担检测报告予以公告,还公众(尤其是有切身利益的各位家长、学生和教师)对学生课业负担状况的知情权,不仅可以吸引公众深入了解减负政策,而且会使公众有效监督学校和政府部门的相关行为,在顺畅表达自身诉求和意见的同时,对政府、学校的减负措施予以配合,通过共同努力推动实现减负目标。
巧妙设计制度保障监测质量
从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的意义出发,建立课业负担监测制度首先必须包括检测制度、举报与征求意见制度、公告与反馈制度、激励与问责制度等几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方面。
建立监测制度的中心任务在于规范学生课业负担检测过程的各种活动,这是保证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的重要技术前提;建立举报与征求意见制度的意义在于及时了解家长、学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和建议,通过集思广益改进和完善减负措施;建立公告与反馈制度不但可以保障公众对学生课业负担状况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问责的要求,而且可以帮助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对学生课业负担状况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为教育决策的制定提供客观数据和科学依据;根据课业负担监测的结果,对相关责任者实施问责,实行必要的奖惩措施,可以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和学校担负起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