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不是“特区”
在自贸区管委会,企业主提得最多的问题是,自贸区有没有政策优惠?企业所得税会不会降低到15%?在抢先机的企业家眼里,自贸区概念就和80年代划定“经济特区”一样,是个只要赶早就会发财的机会。“当年赚钱的都是不懂的,懂的人怕风险不敢做。”
但自贸区确实是28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又一个“特区”?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市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新奎在复旦大学的一次论坛上强调,自贸区不是过去的特区,也没有优惠政策。“现在看起来自贸区政策是特殊的,在一个区域里面执行,但是它有一个条件,就是将来是要可复制、可推广的。”因此很多人期待的15%企业所得税优惠没有出现在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在试验区里也没有开设免税店的可能性,因为这些都不可能在全国复制。
“试验区政策的红利,要么大家都得,要么大家都不得,不会一部分人得,一部分人不得。所有部门和机构在一个平台上面,要有大家有,要没有大家都没有,自贸区是要建立一个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王新奎说。
走过改革开放招商[简介最新动态]引资的年代,民企在衡量自贸区的价值时,习惯性要争取在外资的“超国民待遇”里分一杯羹,然而事实上,“国民待遇”是本次对外开放中的关键词。
投资准入体制改革是上海自贸试验区整个方案设计的核心。因此,总体方案里含金量最高的变化莫过于新的外资管理模式——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
按照过去实行的准入管理,对外资开放的行业罗列在一份正面清单里,转变为负面清单准入管理以后,意味着除了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外资都可以涉足。
王新奎解释,这是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标准。“我们以前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可以设定自己的很多招商引资的政策,过去我们是单方面自主制定准入标准,同时也设定哪些外资是不能做的行业,外资是没有国民待遇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要按照国际准入标准来做。另外过去我们对外资的权益保护是选择性的,我们和10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议,比如在征收的时候将给外资怎么样的补偿,保证不实行国有化等,这些都是权益保护,但是选择性的,现在的权益保护是要全面的。”
虽然在很多人看来,几乎完整照搬已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负面清单并不解渴。但王新奎表示,负面清单的设计已经突破了很多难点。“负面清单设计本身难以面面俱到,如果把部门、产业、区域、项目等条件都详细列出来,负面清单就会变得很长,而决定负面清单质量的关键就是长短。”最后定稿出现的“2013版”几个字,为关注者留下一些展望,后续会出台更解渴的负面清单。
国际规则的变化也让开放设计变得更复杂。比如在外商认定标准上,中国遵从英美法,按照注册地来认定外商。现在全球趋势是英美法在向大陆法靠拢,越来越多采取住所地认定标准,当外商的科学定义尚存在疑问时,很难开展后续监管。
无论如何,负面清单让外资摸到了第一块过河的石头。“开出负面清单是先解决外资在准入阶段的国民待遇问题,准入阶段包括企业的设立、扩大和获得。准入以后其他经营、运营和处置方面的问题,会在下一步考虑。”
在散客向自贸区冲刺的同时,外资也早已开始了热身。“开放的六大服务领域让外资知道能做什么,负面清单的出台让它们知道不能做什么,现在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怎么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黄文说。
在他看来,外企的慢热是因为要谋定而后动。和民营企业家个人化的决策不同,外资在进入市场之前,一般会先聘请咨询公司对相关行业做调查,根据调查报告来衡量进入的机遇和风险,然后向保险公司购买投资保险,如果因政策转变等不可抗力导致投资失败,会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只有做好充分准备以后才会迈出步伐。
另一方面,在大部分开放领域中,外资即使有进入的冲动,但细则尚未出台还无法操作。自贸区总体方案中涉及到六大服务领域开放,以医疗服务领域为例,外资设立独资医疗机构的限制放开了,但在关于进口药物使用、外资医疗机构的认证、外国医生聘请等细则出台之前,外资尚处于观望状态。
很多领域的准入需要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许可证,比如在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领域,中外合资办教育机构需要教委认可。但自贸区企业管辖权属谁?自贸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需要时间协调。
金融领域尚未出台的细则积攒了强烈的关注,有关人民币资本项下自由兑换、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金融制度创新重点,央行还未公布实行方案。对于有境外业务的企业,即便完成注册,在离在岸账户管理办法出台之前,还难以开设离岸账户开展经营。
当然,对于想要进驻自贸区的外资医院、教育机构、金融机构来说,更基本的问题是办公场地,虚拟地址显然行不通,而外高桥区域写字楼已经接近饱和,不少人开始期待自贸区的扩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