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杭州市经常参加锻炼的体育人口占总人口的35%左右,但健身锻炼人群以老年人、中小学生为主,中青年以及在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偏少,呈现“两头热中间冷”现象。
昨天,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等。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钟玮说,近年来中青年群体体质下降,慢性病发病率升高,与体育锻炼不足有直接关系。
截至2012年底,杭州市已建成全民健身苑(点)4827个,篮球场2753个,乒乓球室(场)3358个,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要求。目前,杭州市人均体育用地达1.27平方米。
但是,杭州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仍有待加强。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活动需求与健身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
比如,《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应同步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已建住宅区应逐步增添公共体育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根据自身条件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
但这些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未能落实到位,导致杭州市体育场地数量和面积仍然偏少,尤其在社区,因为受到用地指标的限制,大型体育场地非常缺乏,人均拥有量偏低。
又比如《条例》规定,中小学校活动场所在保证正常教学活动的条件下,应当面向社会开放。
但因为校园安全、健身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成本等问题一直难以有效解决,导致开放率不足。根据杭州市人大检查组暗访,13所中小学校中,正常开放的占58.3%,未开放的占41.7%。
另外,杭州市虽然新建了不少大型体育场馆,但因涉及到维护成本、人身安全问题,很难做到向群众全天候开放,出现了资源不足与资源空置并存的矛盾现象。
杭州市人大提出,各级政府要根据全民健身群众性、参与性和便利性要求,大力实施“三个身边”工程,即“身边场地、身边组织、身边活动”,将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差异性的要求,有计划地兴建体育设施,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