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了他人逃亡两年 向往“阳光”终于自首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0-21 15:06:30
在10月10日自首后,18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得到了公正的处理结果:公安机关在确认相关情节后,依法撤销其涉嫌的寻衅滋事案,以寻衅滋事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
2011年11月5日,周某和朋友在三衢路上一家酒吧娱乐。玩乐一番后,账单显示消费了3000多元。老板是周某的老乡,打折后收取了2000多元费用。
走出酒吧大门,周某的朋友们七嘴八舌地议论了起来,他们觉得身为老乡,老板给的折扣太少了。
一行人于是再次返回酒吧要求再给些折扣,或者干脆免单。争执中,周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划伤了店内三名人员。之后,周某仓皇出逃。同年11月11日,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将涉嫌寻衅滋事的周某上网通缉。
案发期间,民警多次到他的老家找其亲属、好友做劝投工作,但周某始终没有出现。
今年国庆假期,民警几次找到周某亲友再次做工作。10月10日,周某终于出现在了民警面前。
“其实我也很动摇,有很多顾虑。"周某说,在出逃的两年间,他隐姓埋名,不仅交了一个女朋友,还有不错的工作,很想迈入人生下一阶段开始“阳光生活”。最终,在民警和亲友的劝说下,他做通了女友的工作,向警方自首。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胡晨敏 实习生 柴溢 通讯员 谢龙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