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评论:“网络追杀令”背后的三张脸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2013-10-17 16:49:08
  近日,一篇题为“温州经济要挽救,先杀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陈周锡”的帖子,连续两次被发布在温州最具影响力的网络论坛“703804”上,旋即引起轩然大波。《第一财经日报》随即就此向温州当地警方报案,并采取相关措施保护记者人身安全。目前当地警方以“侮辱案”对此进行调查。

  网络暴力见得不少,但这样指名道姓、杀气腾腾的“网络追杀令”,且不说其是否会付诸行动,光语气就令人脊背发凉。透过新闻报道的事实,仿佛看到事件背后三张不光彩的脸。

  唯利是图的炒家。因这名记者近月连续撰写了几篇有关温州经济尤其是温州房价下跌加剧“弃房”风险的报道,“网络追杀”发帖称,“温州经济环境的变差,与这吃里扒外的财经记者有很大关系。”网帖虽是某个人所发,但却代表了部分有此不满情绪的炒房者。他们将“经济环境变差”归咎于几篇披露事实的报道,却无视自身为始作俑者。曾几何时,炒房团四处煽风点火,抬高房价,从中牟取暴利,现在泡沫破灭,房价暴跌,以致不少炒房者“弃房”,损失惨重,这怨得了谁?因所谓的几篇“负面报道”迁怒于人,要让记者成为“牺牲品”,是企图“杀掉公鸡阻止天亮”,不仅颠倒了因果,打错了板子,还是对公民人身的威胁和恐吓,涉嫌触犯法律。

  没有底线的网站。现在一些商业网站只要点击率,不要道德和法律底线。从报道看,“网络追杀”的帖子出现后,曾被删除,第二天竟然又赫然重现在网站上,而且还发起“杀、不杀、弃权”的网民投票!作为温州本土最具影响力的网络论坛,对明显违法的网络暴力行为竟如此放纵,这应该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另有所谋。借此出格言论,提高点击率和知名度,进而牟取更多利益,恐怕才是网站不便启齿的潜台词吧。

  消极办案的执法部门。前段严打网络违法犯罪,不少网络传谣造谣者受到惩处。对照“两高”关于办理网络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在网上辱骂恐吓他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属寻衅滋事罪。但此一事件中,当地警方在接到报案后,起初认为不足以立案,最终才表示以“侮辱案”进行调查。“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显然,这比恐吓、威胁“杀人”要轻。当地警方勉为其难、消极敷衍的态度,不能不令人有些失望。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对涉及本地的负面报道是很反感的,对写负面报道的记者自然也不待见,消极办案并不稀奇。

  常说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网络追杀”这样煽动暴力的行为,自当加以惩治。但更需要防范的是,暴力从网上走向现实,酿成血案。这样的例子并不是没有。无视、麻木,甚至为了某种利益纵容“网络追杀”,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方会为此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颜新武 编辑:郑佳岚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企业资讯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