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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蔚冈:征遗产税难收富裕阶层的税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0-12 09:03:52
  尽管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否认媒体有关他对遗产税的说法,但是媒体关于遗产税的讨论还是热火朝天。事实上,随着居民财富的增加,遗产税已经成为决策者正在考量的内容,一个可供佐证的资料是:今年2月,国务院已同意并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称“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遗产税之所以会成为政府的可选项,有两个原因:

  一是经过三十多年的经济增长,中国民间社会已经聚集了非常多的财富。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很多富豪已经开始老去,假设这个时候开征遗产税,那么必定会为政府提供一个稳定的税源。

  另一个原因则是源于中国居民的贫富收入差距。尽管很多人已经非常富裕,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贫困人口还有1.28亿元——这是按照人均年收入低于2300元计算的。而且基尼系数也在不断地增加,2012年12月,西南财大的统计报告估计中国大陆的基尼系数已突破0.6,达到了0.61。正是因为贫富收入差距太大,因此很多人产生了“劫富济贫”的想法——通过财富再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从那些实现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来看,遗产税确实为政府提供了稳定的税源。2008年,中国台湾台塑集团创始人王永庆去世,他在台湾留下的遗产高达600亿元。由于生前没做任何税收筹划,虽历经遗产计算、更正、捐赠扣抵等程序,最终仍确定遗产税总金额约119亿元新台币,创下台湾史上最高遗产税纪录,使得台北市政府轻松完成年度税收任务。

  那么,在当下中国开征遗产税,是否能够实现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从而达成社会公平?那倒未必。

  首先,政府收入增加未必导致收入分配公平。厦门大学的一个研究指出,自2000年以来,中国财政收入增速持续高于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基数大幅度提高,预算内财政收入从2000年的1.34万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1.72万亿元,增长了7.75倍。长期的财政收入超经济增速增长,使得其占GDP的比重迅速上升。2000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约为13.5%;到2012年,该比重上升到22.6%。这么多的财政收入是否导致更加公平的收入分配?从现实的效果来看,并不是如此。正如前面所述,中国的基尼系数在2012年达到0.61,而在2000年却低于0.5。那么,遗产税的推出是否能够改变这个局面?我看也很难。

  其次,遗产税是否能够把那些富裕阶层的税给收上来?我们不妨以个人所得税为例进行分析。开始于1980年代的个人所得税,其目的也是为了调节个人收入差距。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不尽如人意。以2012年为例,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为5820亿元,而工薪所得税是3577亿元,占比超过60%。换句话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以工资收入为主的工薪阶层,而绝大多数的富裕阶层却没有真正成为纳税的主体。为什么富裕阶层不会成为纳税主体?一个原因是因为富裕阶层有着更多的避税工具,比如企业主可以通过减少收入和增加支出的方式来达到避税目的;二是因为在目前分类纳税的技术约束下,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很难被政府监测,在工资收入环节扣税就成为成本最小的征税方式,于是工薪阶层的收入就很自然地成为纳税主体。

  实际上,开征遗产税很可能也会面临上述这样一个难题。对于一般公众而言,由于资产不多,也不会去做什么税收筹划,因为成本收益比并不划算。但是对于那些富豪而言,这实在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事。首先,他们可以设立多层投资公司来避税。其次,通过海外投资转移资金。“台湾有钱人都不死在台湾”就是对这一现象的生动写照。也正是如此,意大利、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已经开始取消遗产税,有些国家也在考虑取消遗产税。

  既然政府增加财政收入不能够让社会更加公平,同时遗产税的承担者可能是广大的中产阶层,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呼吁开征遗产税呢?或许有人会说,这是为了让下一代的竞争更加公平,防止“啃老族”的出现。不过在我看来,这个想法未免过于简单了。现代社会的人均预期寿命这么长,绝大多数的富二代都会在父辈的关怀下生长,平民子弟和他们的竞争从来就不在一个平台上。平民子弟幻想着和他们在一个平台上竞争,那是异想天开。

  而且,从过往的经验来看,真正能让平民子弟公平竞争的机会并不是奢望政府的二次分配,而是要让政府建立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让中低收入阶层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在我看来,当下中国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前面所指出的财政收入快速增长问题。或许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许多专家都在抱怨政府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影响居民部门的收入,但却是同样的一部分人在呼吁开征遗产税——把居民部门的财富转向财政收入,这里面的逻辑实在让人担忧。

  (作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来源: 华夏时报 作者: 傅蔚冈 编辑: 郑佳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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