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并非新鲜事,可近日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碰瓷”案却有些特殊。因为,该案的5名涉案人员均为80后、90后,他们受到新闻里他人碰瓷骗取钱财的“启发”,有样学样,先后作案多起,诈骗金额14700逾元。
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章某等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假的交通事故,分别结伙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
分工明确,专门针对无保险车及外地车
据调查,涉案的汪某、蔡某、章某、李某、余某5人因打工而结识,因为嫌正经工作收入不高,遂动起了碰瓷诈骗车主的歪脑筋。
据5人交代,为了提高诈骗的效率,他们将“碰瓷”对象框定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那些没有保险的二轮车或三轮农用车,这些车主出了事只能自认倒霉,而且因为怕罚款或者扣分而不愿意报警,更容易选择“私了”;第二类是外地车辆。这类车主人生地不熟,抱着破财消灾的心理,会选择私了息事走人。
他们几个还按“能力”分了工:驾驶员出身的汪某负责开车,逼停目标车辆制造“事故”;年龄最小的李某和余某负责倒地受伤;年龄较大的章某和蔡某负责扮演受伤者的亲属,与被骗车辆的车主进行索赔协商。
演技高超,骗得三轮车主1500元
2013年3月1日中午,5位碰瓷团伙按照计划在某十字路口转弯处蹲点寻找目标。过了一会儿,见一位大叔骑着一辆三轮车正准备转弯,汪某驾驶的小轿车快速超过三轮车后,突然急刹车迫使三轮车减速。
几乎在同一时间,同伙余某骑自行车载着同伙李某突然窜出,“呯”的一声,撞到了三轮车上,李某随即倒地。
三轮车大叔赶忙停车看情况,此时汪某驾驶的小轿车疾驰而去,余某和李某则假装滚倒在地,李某不断呻吟着:“我的手指断了……”余某则在一边大喊:“不好了,撞人了!”
这时,埋伏在附近多时的章某急忙围上来,自称是李某的家属,“义愤填膺”地要求大叔带李某去医院。慌了神的大叔想打电话报警,扮演路人的同伙蔡某急忙拽住大叔的手说:“你的车有保险吗?没有保险的话,你现在报警肯定又扣分又判刑。这个事情这么严重,如果去了医院,再到交警队处理情况,你会负全责的,肯定要花很多钱。”
看到大叔左右为难的样子后,蔡某又故意对“伤者”李某及“家属”章某说:“你们看这位大叔也是个老实人,要不到医院看看算了。”但是李某和章某假意不肯,要求赔钱或报警。
大叔自觉理亏,也就放弃了报警。后来,在“热心肠”蔡某的“调解”下,同意私了,当场支付了“医药费”1500元给章某和李某。
之后,该团伙又如法炮制,在淳安县内另外作案两起,最终东窗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