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是乐清柳市人,40岁左右,去年他与妻子支某分居了。
支某说,丈夫喜欢赌博,好吃懒做,还常常打她。“有一次他喝醉酒,想把我从阳台扔下去。”支某说,一年多来,她一直住在乐成,儿子小郑跟着郑某一起生活。
9月19日,郑某得知,支某要去娘家过中秋节,于是一大早带着儿子去了丈母娘家,想跟妻子好好谈谈。
当天,吃了午饭后,郑某要到屋外会朋友。“爸爸说,无论如何都要把妈妈堵在屋里。”小郑说,爸爸叮嘱他看住妈妈。
当天下午2时,支某对儿子说去上班,接着从后门离开。郑某回屋,发现妻子不见了,顿时火冒三丈。
他将房门甩得砰砰响,挨个房间找妻子。“你为什么不拉住她。”郑某质问并对儿子一顿暴打。
郑某的小舅子等人见状,在旁不断劝阻,郑某却不停手,反而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朝儿子身上砍去。
“看到有人在劝爸爸,我以为没事了就坐在沙发上,没想到他拿刀冲过来砍我。”小郑说。
随后,小郑被送往乐清市人民医院,经检查,他身体左侧肋骨处有一处皮外伤,左腿膝盖受伤。
“当时,孩子一言不发,只低头盯着膝盖流血的伤口。”乐清市公安局乐成派出所民警李峰峰说,民警赶到医院时,小郑坐在轮椅上,膝盖的伤口有五六厘米长。后来,小郑说,在父母分居的时间里,爸爸对他动不动就是拳脚伺候。
郑某说,因为当时在气头上,中午又喝了酒,所以才做出了那样的事。
民警表示,目前,因为初步鉴定小郑不属于轻伤,所以对其父亲做出了行政处罚。待进一步的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为轻伤或轻伤以上,将追究郑某的刑事责任。
郑某可能涉嫌虐待罪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
郑某因琐事对家庭成员持械殴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未构成轻伤,但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依据《刑法》第261条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若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若郑某长时间、多次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限制人身自由,可能会涉嫌本罪。虐待罪依法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被害人需自行向法院提出控告,证据方面可由公安机关给予必要协助。
郑某与妻子分居时间较长,并伴有经常性家庭暴力和赌博恶习,在婚姻法上已构成离婚事由,感情确已破裂。孩子母亲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求,无需采取回避方式处理。
小编说两句:被爸爸拿刀砍了,小郑低着头,盯着膝盖流血的伤口。当爹的心里不痛快,就拿刀伤害儿子,孩子现在受伤了,心里的委屈该对谁说?民警说,在医院里,小郑的样子让人心疼。
法律可以对小郑爸爸的行为作出惩罚,但很难“缝合”那被砍伤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