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淮晨报报道,“饿得扶墙进,撑得扶墙出”,这是不少人去自助餐厅消费的目标。不过,蚌埠市的一家自助餐厅却在消费者就餐前,规定每人收取10元钱的“浪费押金”。如果最后消费者每人浪费超过150克,这笔钱就不会退还。餐厅负责人称,这是提醒消费者注意节约,一个月下来已有十多人“中招”。
争议:饭前每人交10元押金
前几天,纪先生和几个朋友去蚌埠市宝龙城市广场里的一家自助餐厅吃饭。这家餐厅的消费标准是50元/人,餐厅需要先付费后用餐。一行4人,纪先生付了200元,可收银员却称,每人要多收10元押金,“如果每位没吃完的东西不超过150克,离开时就可以到收银台退押金。如果浪费超过这个标准,餐厅将不退押金。”
为了不浪费,纪先生等人每样东西都不敢多拿,“都是吃完了再去取。”
餐厅收取浪费押金的做法,有不少消费者认为能减少浪费,表示支持。但也有消费者对此表示质疑。蚌埠市民汤女士觉得,如果商家真为了避免浪费,可以餐前和消费者做好约定,用餐结束后对浪费的消费者进行处罚,提前交押金总感觉商家不信任消费者。
餐厅:推行一个月浪费明显减少
9月11日下午,记者与这家餐厅取得了联系。值班经理陆先生证实,该餐厅的确有收取10元“浪费押金”的做法,该做法已经实行了近一个月时间,目的是为了防止浪费。
陆经理表示,餐厅并不是一开张就收押金,开始虽有工作人员提醒,店堂内也有温馨提示,但效果不佳。餐厅开业近2个月时间,第一个月消费者浪费情况很严重。
“店里实行这个新规定也是出于无奈。”陆经理称,虽然餐厅说是150克的标准,但不对剩菜称重,稍微看一眼,不太过分,餐厅都会退还押金。如今每桌浪费的量明显减少了。
陆经理透露,到现在已有十几位消费者被认定是浪费,收取的押金后来没退还,这些顾客也没意见,“现在消费者来消费事先就会被告知,如果难以接受可以选择离开。”
观点:“以奖代罚”效果或更好
蚌埠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曹桂旭介绍,对于是否允许饭店收取“浪费押金”工商部门目前没有相关规定。但从反对浪费的角度来说,应予以支持。
安徽省徽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秀芬表示,餐厅在收取押金前,要事先和消费者沟通,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消费者同意继续就餐,那就等于双方达成了某种约定。
另外,王秀芬认为,餐厅的做法其初衷是好的,但在现实中操作起来并不可取。拒绝浪费还要多管齐下,应唤起消费者自觉的勤俭、公德意识,同时餐厅宜以多种形式加大提醒力度,“由奖代罚,推出发放优惠券、小礼品等各种软措施鼓励不浪费,让人容易接受,杜绝浪费的实际效果也会比处罚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