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
如何走出减负困局大家谈 落实减负不能"一阵风"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12 10:28:22

 

  我们需要的是操作层面的行动

  北京市朝阳区垂杨柳中心小学校长钟亚利

  伴随着教育部对《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的两轮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开始了新学年。作为一线小学校长,我不想再感叹“发了很多文件,结果总是不了了之”,不想再埋怨“当下的学校管理体制和评价体制”,不想再等待“改革小学教育的制度设计和课程设计”。我不想永远纠结和徘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我们需要的是在操作层面的行动,尤其是基于小学教育阶段所承载的终身使命,在三方面再下真功。

  首先,要在学校层面的目标引领和评价导向上下功夫。作为一线的教育管理者,要敢于追求教育理想。开学前,我们组织全体干部教师,进一步细化“健康身心、友好交往、自主育人”阳光教师团队建设和“健康身心、友好交往、自主学习”阳光少年培养的评价体系。全体教师再一次承诺:从一个个育人细节入手培养学生“三个好习惯”,持之以恒。用我们的智慧、爱心、责任,尊重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满足并提升每一位学生的发展需要,为学生的幸福成长奠基。

  教师层面的使命重塑和能力提升,也需要下功夫。作为一线的教育工作者,要勇于担当教育使命。其实,“规定”也好,“督导”也罢,学生负担减下来,关键是教师能力提上去,学生要全面发展,学科得优质均衡。今年暑假,我校老师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围绕“精讲、精炼”,聚焦常态课堂,明确新学年教与学重点任务、目标和思路,通过集体说课研磨、各学科专家培训指导,为新学期做好了充分准备。

  当然,家长层面的积极互动和课外指导也是重要的努力方向。今年暑假第一天,我们再次聚焦“家校共育”,300多位家长代表与校长、名师、专家对话,探讨如何为孩子创造快乐又有意义的童年。减负政策下,学生没有或减少书面作业,学校借此力推“家庭劳动十分钟”、“亲子阅读十分钟”、“体育锻炼十分钟”,发挥家长的课外指导作用。通过家庭劳动岗,引导家长培养孩子劳动习惯;通过陪伴孩子读书,引导家长激发孩子读书兴趣;通过家庭锻炼项目,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体质健康。

  总之,我们呼唤切实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从制度上彰显教育公平。我们呼唤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从本质上向素质教育转变。

  任何呼唤都不如先来一次自我教育,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学校、老师、家庭共同行动起来,关心孩子,呵护成长,让孩子们享受美好的童年!

  别把刻苦学习与素质教育对立

  北京市铁路第二中学校长张景星

  谈及减负,应首先思考几个问题:减负的“负”是什么?从哪儿来?减负的目的又是什么?是为了让学生不写或少写作业吗?

  我想,对减负的正确理解,应是给孩子创造一个符合其发展规律的成长环境,使他们在教师的正确引领下,全面而个性化地发展,获得积极进取的心理品质,更好地促进身心健康成长。对现在的学生来说,负担不仅是课业上的,还包括心理的。所以,对减负的理解不能片面,对负担的分析要客观,对减负的实施也不能一刀切。

  减负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责任重大,也对教育和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的是不合理、不必要的负担,但不是不要教学质量。认为少留作业或不写作业就是素质教育,把刻苦学习与素质教育对立起来。减负的同时,还必须增效,教师要改变教学方式,学生要改变学习方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高效的学习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那么,如何提高教育质量呢?经过我校多年尝试,教学精细化管理是一种值得推荐的方法。即以有效教学为目的,追求高的教学效益的管理。同时,精细化管理还要求学校以教学质量为中心,重过程。

  备课时,建议教师“以学领教”,既要锤炼自己的基本功和教法,也要从学生角度设计教学;施教时,教师必须“以教导学”,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调动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再配以针对性强并适量的练习,学生就能得到进步。长此以往,当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被开发出来,整天追着老师求学的时候,我们还需要谈什么减负呢?

  其实,增效既是减负的手段,也是减负的结果。对学生而言,减掉了多余负担,就可以根据自我需求个性化地发展,学校通过班级文化建设和社团活动为学生搭建自主发展平台,努力使学生的思想、能力、知识相互促进,让分数成为有品质的产品,让成就感成为孩子精神层面的毕业证书。减掉了多余负担,教师就有更多精力研究课程、学生、教法,使自己的教学个性化。

  因此,减负绝不是简单地“不留作业”或“少留作业”,“不考试”或“少考试”,而是加强教育顶层设计和系统合作,从教育教学的定位、思路和方法上统筹规划,从教师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能力上加强,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科学减负。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 巫婧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