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
每个小学都设有家长委员会,在自愿的基础上由家长选举产生,参与学校管理。可以说是家长学校互相磋商,共同办学。
学校很多娱乐项目都是由家长出人出力。如运动会、班级演出、毕业典礼、圣诞晚会、打扫卫生等,遇到异地参观,都是家长车接车送。
学校设有专门的“阅读妈妈”,每周陪伴阅读落后的孩子读书。校图书馆也是由家长管理,家长还承揽了办校报的一应事务。学校规章上明文规定:家长有义务助学。很多热心家长常年充当助教,义务出力出资,将学校、家庭、社会3个教育环节紧密联系在一起。
中学分流
12岁小学毕业时,有一次全国3天大考。考试成绩照样秘密写在学校报告上,不公开宣布。成绩只是作为学生去向的一个参照,占40%左右。平时的成绩也作为重要参考,老师最后定夺。
虽然选择哪个中学可以自己决定,但荷兰的学生上中学时就已经分流了。好学生上大学预科VWO,六年制;次点儿的,上大专预科HAVO,五年制;绝大部分上职业中专VMBO,三年制。
荷兰的教育体系,最大的好处在于不埋没人才,不以一次分数定乾坤。考上职业中专仍然有机会再考大专或大学,只要用功,永远不晚。
在中学,体育、手工等课外活动不是减少了,而是更加丰富多彩了。体育仍然一周两次,郑重其事,列入考试成绩,还开设烹饪、绘画、摄影、哲学等副课。
社会后盾
纵观荷兰的小学教育,学校的教育重点不是学习成绩,而是全面发展。特别是人格健全,身体强壮,手脚灵活。在学业上,老师重点帮助后进,并不鼓励冒尖。换言之,学校培养的是朴实正常的人,而不是出人头地的人才。
从小学到初中,从4岁蹒跚学步到12岁初步长成,荷兰的中小学教育始终以保护学生的完整人格为己任,绝不以分数论英雄。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以向社会输送各类合格人才为终极目标。在这一点上,学校和社会紧密联系,学校最终成为了社会最坚实的支柱产业。
没有合格的学校,就没有良好的社会。社会素质不是空穴来风,良好的学生素质造就了良好的社会素质。荷兰学校竭尽全力地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起码的道德素质,包括爱心、尊重、责任、义务、奉献、敬业、服从、守法等。
当然,荷兰的中小学教育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作为在荷兰生活多年的中国母亲,我很清楚这一点。反言之,中国的中小学教育模式也有很多可取之处。我在此只是抛砖引玉,采用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取长补短,益我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