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村支书性侵留守妻续:记者拒绝向警方提供线索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04 08:09:33

  就“村支书性侵留守妻”报道,三门峡市回应

  作者拒绝提供“性侵”线索(回应)

  9月2日,一篇称“村支书性侵村民留守妻子: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的文章在网上被大肆转载。9月3日晚,河南省三门峡市委新闻发言人发布情况说明,披露已联系到原文作者,请求提供案情线索,作者以“遵循新闻工作职业道德,为信源保密”为由拒绝。三门峡市公安局也通过微博请求杂志或作者提供具体线索,以便尽快破案。

  据查,该文原题《村官腐败透视》,刊发于8月28日《南风窗》杂志。由于文中事例主要涉及三门峡市,该市紧急组织专人核实。三门峡市在回应中说,“今天下午,我们与原文作者联系,对方表示要‘遵循新闻工作职业道德,为信源保密’,始终未能说明村名或村支书真实姓名。”

  就文中提到“三门峡市检察院调查显示村支书、村主任职务犯罪比例高”一事,回应称,三门峡市检察院未发布过此类调查结果。针对“村干部虚报冒领高铁占地补偿款”一事,三门峡市回应表示,高速铁路根本没有从文中所指渑池县洪阳镇通过。

  9月3日下午,三门峡警方在“平安三门峡”微博上发布信息:“欢迎《南风窗》杂志或此文作者提供线索,支持我们尽快破案,同时恳请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记者 曲昌荣、王汉超 编辑: 陈苹苹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