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驾车在京台高速狂飙 200公里内2次超速50%以上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9 14:35:36
一辆车、两个人,一路超速狂飙,被扣驾驶证,不思悔改,换个驾驶员继续飙!再查,还是个没带驾驶证的。
8月27日,衢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的民警在G3京台高速枫岭关卡点开展例行超速整治。21时许,一辆安徽牌照的黑色捷豹车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测速抓拍系统显示限速100公里/小时的路段,该车速度高达162公里/小时。民警立即对该车实施布控,最终在福建方向枫岭关卡点该车被成功拦截。一停车,驾驶员殷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真倒霉,又被查了!”
殷某一行二人从黄山出发去福建,一个多小时前,该车行经G3京台高速公路开化路段时,驾驶员郝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在限速80公里/小时的地方行驶速度达到142公里/小时,已经因超速50%以上以及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高速交警查获,并依法扣留了郝某的机动车驾驶证。
郝某被扣留了驾驶证,不能开车,便换了殷某行驶,以为在浙江境内不会重复被查,殷某继续狂飙。
200公里内,2次超速50%以上。经检查,殷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高速交警依法扣留了这辆车。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1分;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人将在15天内接受严重处罚。
来源:
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承晗璐 通讯员 袁军 民徐勤
编辑:
陈苹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