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消费频道 > 消费新闻
“快递”一辆车 到底多少钱?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7 14:37:26

泸州男子丁相永在成都金堂打工,但因其使用的上海牌照车到了报废年限,于是他找了家快运公司寄回去。没想到,本来说好所有费用包干2600元,但寄到后,对方竟说还需支付6200元托运费,之前所交的2600元只是吊装费……

  11座依维柯寄回上海报废处理

  “我们说好2600元,把车运到上海,所有费用包括完,到现在喊我还要给6200元才能提货。”昨日上午,丁相永打进天府早报热线称,自己遇到一件很糟心的事情:在成都金堂工地上工作的他,平常都用自己11座的依维柯汽车搭载客人和工地上的工具。考虑到自己的车到了报废阶段,但车又是上海牌照,于是他准备把车寄回上海车管所报废。

  丁先生便在网上搜索快运公司,据他回忆,8月20日,在和网上找到的快运公司电话联系后,丁先生将依维柯开到位于火车北站的该公司,“他就给我说,所有的费用在内,总共2800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费用降低到2600元,“我就把车交给他们了。”

  没想到,昨日上海物流公司给丁先生打来电话告知,汽车已寄到指定地,让丁先生携带6200元到公司取货。“我当时就很诧异,不是说好2600元包括所有的(费用)么,为什么还有一个6200元呢?”

  快运公司回应2600元只是吊装费

  昨日,记者按照丁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致电上海物流公司。“写的是货到付款,总共6200元,本人提取。”该公司邓姓工作人员介绍,确实收到了车,也将车寄送到了上海,但备注说明是到付,“我们现在只能给他保管两天,两天后要收取保管费,每天500元。”

  记者来到丁先生寄车的成都火车北站某快运公司。该快运公司员工介绍:“那2600元,只是吊装费,包括这边运上去,那边卸下来。”收取丁先生的费用只是吊装费,而托运费是另算且默认状态为货到付款,也就是另外的6200元。

  而在丁先生的托运单上,记者看到所收金额为2600元,但并未注明是吊装费还是托运费。“你想嘛,把一辆11座的汽车从成都运到上海,怎么可能才2600元?”该快运公司的员工表示,丁先生当时也没有找公司索要票据,只是说将车送到上海,“我们就托运了,但2600元确实只是吊装费。”

  对此,丁先生很是无奈,他表示,之后将考虑采取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

  即时调查>>>

  成都快运市场收费多在5000元左右

  成都快运市场在针对车辆承运方面还有哪些收费标准?是否存在潜规则?昨日下午,记者为此专门到几家物流公司做了调查。记者以丁先生的车作为案例,一辆11座的依维柯汽车,从成都托运到上海。

  调查中,第一家公司称,包括吊装费、托运费、保险三项一共4800元;而另一家快运公司称,要根据车辆长度来收费,然后包括吊装费、托运费、保险,价格5200元左右,其余没有费用。在调查中记者注意到,不少快运公司都开设有车辆托运业务,除了吊装费、托运费、保险等收费项目外,主要还是要根据汽车的长、宽、高等占据的车位空间来进行不同程度收费。

  天府早报记者李庆李丹实习生王浩伊摄影方炜

  律师观点>>>

  双方应签订运输协议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懿邈称,从这件事情的发生来看,客户丁先生委托快运公司来帮他承担车辆的运送任务,双方之间形成了委托关系。那么,在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上也应显示公平,厘清双方之间所承担的费用。

  目前来看,丁先生的车抵达目的地后,仍需再付一笔托运费,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该费用应由承运方来承担,或由承运方先行垫付,协商后由客户承担。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委托此类业务时需确认发运车辆和接受地点及价格后,双方签定运输协议。

  相关链接>>>

  机动车报废相关规定

  由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等车辆无使用年限限制,达到行驶60万千米里程后引导报废。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其中,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使用期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10年。从第11年开始,每年审验两次,从第16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

  

来源: 天府早报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