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10月1日起实施 将取消购物行程自费项目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8 08:23:44
变化3
自费项目全部取消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旧版旅游合同:单独列出所有的自费项目,并且自费项目占用行程时间。
新版旅游合同:自费项目不包含在行程的游览景点中,或者干脆取消。
业内解读:以往游客报名低价团,旅行社为了降低团费,连一些必去的景点都改成自费项目。比如去法国旅游,凡尔赛宫的门票费需要游客自理,非常不合理。
十一过后,这些“必去”的景点全部含在团费中,游客不用再掏一分钱,当然团费价格也会相应地上涨。
变化4
不可抗力损失双方买单
《旅游法》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游客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旧版旅游合同:并没有单独列出因不可抗力因素应该如何分担责任。
新版旅游合同:作为合同“补充说明”,把相关内容按《旅游法》规定列出,要求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业内解读:十一过后,如果出现因飞机延误取消、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出现问题,费用需要游客和旅行社共同承担。
比如,若旅游当地出现动乱,需要紧急撤离到其他地方,这部分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分摊;若飞机取消,导致游客滞留当地,多出来的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返程机票若需重新单独购买,则由旅行社和游客均摊。
来源:
法制晚报
作者:
记者 王思思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