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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10月1日起实施 将取消购物行程自费项目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8 08:23:44

 

  变化3

  自费项目全部取消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旧版旅游合同:单独列出所有的自费项目,并且自费项目占用行程时间。

  新版旅游合同:自费项目不包含在行程的游览景点中,或者干脆取消。

  业内解读:以往游客报名低价团,旅行社为了降低团费,连一些必去的景点都改成自费项目。比如去法国旅游,凡尔赛宫的门票费需要游客自理,非常不合理。

  十一过后,这些“必去”的景点全部含在团费中,游客不用再掏一分钱,当然团费价格也会相应地上涨。

  变化4

  不可抗力损失双方买单

  《旅游法》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游客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旧版旅游合同:并没有单独列出因不可抗力因素应该如何分担责任。

  新版旅游合同:作为合同“补充说明”,把相关内容按《旅游法》规定列出,要求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业内解读:十一过后,如果出现因飞机延误取消、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出现问题,费用需要游客和旅行社共同承担。

  比如,若旅游当地出现动乱,需要紧急撤离到其他地方,这部分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分摊;若飞机取消,导致游客滞留当地,多出来的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返程机票若需重新单独购买,则由旅行社和游客均摊。

来源: 法制晚报 作者: 记者 王思思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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