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史上最严减负十条"公开征求意见 看上去很美?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4 09:43:28

  8月22日,教育部发布拟定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包括“零起点”教学、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均衡编班、每天锻炼1小时等要求。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8月29日,可通过电子邮件(xiaoguanchu@moe.edu.cn )、自动传真(010-66097346、010-66097809)或邮寄方式反映意见。

  小学生有哪些负担?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昨天,我们联系了一些杭州的小学生家长和老师。

  大家有建议要转达或者有感想要交流,也可以@今日早报。

  家长说:说说素质教育,招生还不是分数说话?

  对于“减负”,社会舆论普遍持赞成态度。但具体到个人,家长、老师甚至学生自己,却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走回老路。

  林女士的女儿,今年9月份读一年级。虽然秉承着“让孩子自由发展”的理念,但这个暑假,她还是给女儿报了幼小衔接班。因为林女士了解到,小区同龄孩子,几乎都去读衔接班了,正儿八经地学拼音、数学,提前上小学的课程,有些孩子甚至读了全年的衔接班。林女士还在亲戚朋友里做了一番调查:“朋友的女儿比我家女儿大一岁,班里有些孩子很夸张,在读一年级前,把全年的课程都学完了。这样,不读衔接班的孩子压力就很大,再加上老师教的速度很快,如果学得很吃力就会打击自信心。”还没读小学,压力就来了,林女士感觉自己和孩子都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着走,心里堵得慌。

  “不要说平时了,暑假都很忙。”王女士说,儿子马上要读六年级了,面临小升初,除了学校作业,还报了奥数培训班、英语辅导班、二胡课,暑假满满当当,“他的几个同学也差不多。说说是素质教育,但现在的招生方式,最后还不是分数说话?分数可以说决定了孩子的命运,到初中基础不好,考进‘前8所’无望,基本上好大学也无望了。就业竞争越来越大,孩子该怎么办?”

  有一份调查显示,小学生的到校时间约为7:30~8:00,放学时间约为下午2:40~5:00,家庭作业时间集中在1小时左右。这样推算,小学生每天的学习时间是8~10个小时,再加上家教、课外辅导一到两次,算上上学、放学路上的时间,小学生的“工作时间”在9小时以上。一个年幼的孩子,每周学习的时间比成人的工作时间还要长,还要顶着压力,而且没有自由、没有激励,难以持续地奋力拼搏。

  老师说:考核机制不变,孩子的负担就很难真正减下来

  杭州天长小学的王林慧老师,刚刚带完一届毕业班。她的感触是,小学生的压力最主要源自小升初。“就目前来看,学习成绩还是作为热门民办初中的主要标准。”如果小升初的政策不改变,这种压力很难降下来。学校的课业不多,但班里有一半以上的家长会让孩子为升学读很多课外班,这也是处于升学年龄孩子的一个普遍现象。

  春芽实验学校的王红霞校长说,升学的压力一层层往前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家长会希望孩子小学阶段就能在知识学习上有明显增强,“为了初中轻松而增加孩子在小学时的负担”。

  优质教育资源的缺乏、社会对人才的看法,都提前压在了小学生稚嫩的肩膀上。青蓝小学娄屹岚校长曾经做过一个调查,一年级的孩子,最多的一周要上7个培训班。“独生子女是家长的唯一,家长觉得,孩子必须是最好的,没有其他选择。”娄屹岚校长说。

  很大一部分家长,把对未来职业生活和经济社会地位的期望,转化为对子女学业的期望,很多人并不关心受教育的内容与方式,而只把某一阶段的结果作为以后竞争的基本前提。现状不改变,孩子的负担就很难真正减下来。

   -新闻链接

  那些年,那些一纸空文

  事实上,近年来,教育部已多次出台减负措施。

  ●1988年,当时的国家教委就发布规定,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

  ●2000年,教育部再次下发《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把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下来”;

  ●2004年,教育部再次提出新形势下的减负措施——“五坚持、五不准”,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严格执行。其中就包括了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等规定;

  ●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将“减负”作为教改的重要目标;

  ●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减负”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