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中年女人急匆匆跑到江东法院,还没说几句就泪如雨下:“我真傻啊,亲手把自己房子送了出去。”
她姓陈,40多岁,家住江东。陈女士有个表弟,两人原先关系不错。
陈女士说,今年4月,表弟突然和她提到最近在做生意,急需一笔资金周转,想问她借点钱,可她没多少积蓄,值点钱的财产只有一套房子,登记在她名下,还有2万多元贷款没还。
“他就说,让我把房子先借给他,他好去申请抵押贷款,也不会让我白借,说会帮我把剩下的2万多贷款还了,等资金周转过来就把房子还回来,说三个月以内就能搞定。”
陈女士觉得表弟不是外人,总归是信得过的,再加上可以省下2万多元,何乐而不为。
陈女士说,本想一口答应下来的,但表弟又提出,为了贷款方便,要先把这套房子过户到他名下,虽然有点疑虑,但出于对表弟的信任,还是同意了。就这样,陈女士把自己的房子过户到了表弟名下。
转眼到了7月,表弟承诺的三个月期限到了,陈女士开始联系表弟拿回房子,打电话发短信,没有回应,上表弟家里、单位找,不见人影,表弟的妻子、母亲等也表示不知道他下落。
陈女士慌了,怕房子出什么意外。可是怕什么来什么,最近,房子被江东法院查封了。
陈女士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表弟当初用这套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50多万,到期后无力偿还,跑路很可能是因为这个。
眼看贷款收不回,银行最近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发现陈女士表弟当初确实是以这套房子作为贷款抵押,于是对房子进行了查封。
陈女士心急如焚,昨天来法院和法官说明了情况。
法官告诉陈女士,无论有何内情,毕竟过户房子是她自愿的,现在房子在表弟名下,他又欠了银行钱,银行要求拍卖房子抵债也是无可厚非。
陈女士点头说,道理都明白,只是没了房子,自己一家可能要睡马路了,实在不敢想象。“当时我就是太相信他了,还觉得这个事两全其美,又能帮他,又能把我剩下的房贷给还了,也没跟他签个协议说清楚房子只是暂时‘借’给他,谁知道出事了……”法官宽慰陈女士后,她情绪暂时平复下来,表示会尽力配合法院寻找表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