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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龙头铅毒之害与标准紊乱之错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14 15:30:48

  一份水龙头的市场抽查报告,瞬间让铜质水龙头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日前,上海电视台对13个龙头样品进行32小时的抽检发现,9个品牌水龙头的铅析出量超过国家标准,甚至有些知名品牌的铅析出量为173微克/升,超标高达34倍。而这些超标的水龙头中,不乏乐家、九牧、摩恩、申鹭达、恒洁卫浴、高仪和美标等知名大牌。(据8月10日《华夏时报》)

  知名品牌的水龙头纷纷中标,含铅量超标,让国人又多了一层惊忧。家家都离不开水龙头,高级水龙头铅过量,低端水龙头析出的铅毒简直让人不敢想象。按照专业人士的分析,铅超量的毒性甚至超过三聚氰胺。照此恐怖逻辑,离不开水的中国人实在是躲不过水龙头的铅毒之害。

  公共事件涉及的是千家万户,引发的舆论波动会更强。按照以往类似事件的经验,先是公众舆论对无良企业的谴责,继而是反思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最后无一例外都会落脚到制度不健全和监管不到位上。

  水龙头铅过量之害亦如此。尤其是高端品牌,有些还是外资或合资品牌,他们产生的同质水龙头,在海外市场含铅量极少,到了中国就铅超标。这种双重的市场待遇和质量标准,凸显标准差异和监管不同,当然也彰显出市场监管环境的高低。

  中国市场上的铜质水龙头含铅量超标,除了企业方面的原因,如基于成本因素选择价廉质劣的铜原料,如为了市场利润而放松、放弃质量要求,更重要的是相关标准的紊乱。

  据专业人士介绍,相关标准主要有四个:一是强制性国家标准《陶瓷片密封水嘴》(GB18145-2003)。该标准对水嘴的外观质量、使用性能等都作出了规定,但对铅等有害物质的限量并未作出规定。二是强制性行标《水嘴通用技术条件》(QB 1334-2004)中,也未对铅的限量提出要求。

  三是跟水龙头间接相关的推荐性国标《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1998)中,要求铅的限量0.005毫克/升,但该标准主要适用于与饮用水以及饮用水处理剂直接接触的物质和产品。四是2007年,我国颁布实施建材推荐性行标《水嘴铅析出限量》(JC/T 1043-2007),该标准规定的铅析出浓度不高于0.011毫克/升。

  上述标准表明,强制性的国标没有对铅含量提出要求;提到的铅析出浓度又非强制国标、而是推荐性标准。在如此紊乱的国标之下,让厂家生产出铅含量合乎标准的水龙头根本不可能。事实上,在中国市场上已经形成了令人悲催的逻辑--即使有完善的刚性国家标准,如果监管不到位,也无法让生产厂家对标准产生敬畏感,更遑论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了。

  因此,水龙头"去铅",标准不在多,而在于执行标准的"严",更在于形成系统化的监管链,让企业形成常态化的自我节制--节制、敬畏是美德,但不少中国企业恰恰缺乏市场公德而只会逐利私欲。造成这种尴尬的,正是因为制度的刚性不够,监管力道不足以及法律的惩戒效应没有形成。

  对水龙头而言,再多的标准,如果仅仅是隔靴搔痒,等于空置,没有什么意义。设计出直接、有针对性的刚性标准,而且公共监管力和刚性标准同步跟进、双管齐下,才能让千家万户用上健康合格的水龙头。

  窥斑见豹。水龙头"去毒"如此,其他产业的产品质量,也大抵如此。转型期的中国,振荡期的中国市场,制度补阙和监管到位,无疑是永恒的主题。

 

来源: 作者博客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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