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财经频道 > 财经新闻
揭“万家购物”网返利神话:200万人涉200亿账目黑洞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12 17:18:15

  图为8月7日,“万家购物”网络传销案件15名被告人接受法院审判。

  揭秘“万家购物”网的返利神话

  200万人击鼓传花200亿元账目黑洞

  8月7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对全国最大网络传销案——“万家购物”传销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应建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并处相应数额罚金。

  “万家购物”网站所在的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应建成等人于2010年5月组建。2010年7月起,“亿家公司”以“万家购物”等返利网站和“百业联盟”加盟店网络为平台,打着“满500返500”等幌子,以超高额返利诱使他人发展会员,并按等级计酬。

  仅两年时间,万家购物从注册资本十余万元网络代购商发展到日交易额3亿元电子商务巨头。万家购物发展各级会员两百余万人,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的2300多个县(市),是目前已知全国最大的网络传销案件。是怎样的利益驱使着人们竞相参与,又是怎样的黑洞使其轰然倒塌?

  天方夜谭的“零成本消费”

  开业伊始,万家购物就在全国各地进行“消费=存钱=免费”、“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等广告宣传,吸引大量人员加入万家购物,公司迅速发迹、膨胀。

  按照广告承诺,人们通过万家购物网注册成为会员后,消费满500元就可以参加返利,以500元为一个分红权,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以此类推。

  每个分红权每天最多可返利1元(最高时返利3元),账户累计100元后可以申请取现,返利累计达到500元后退出,即实现了零成本消费。

  亿家公司先后推出万家购物网和百业联盟两种消费,会员可以任意选择,不过,不论通过哪种方式进行消费都需要按照商品价格向亿家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的提成,才能参加返利分红。

  据了解,万家购物网站是由亿家公司代为向网上其他商家购买物品,会员消费满500元并向亿家公司交纳所购物品价格的17.5%提成后,就可以获得VIP会员资格,参与返利分红。同时,会员也可在百业联盟实体商家消费,亿家公司同样会根据所购商品不同收取营业额16%左右的提成。

  这些返利提成就成为亿家公司维持日常运行、支付返利分红的资金来源。

  这样的“零成本消费”与商场里“满500返200”等返利销售活动又有何不同呢?

  婺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徐洪彬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万家购物“满500返500”的本质是传销行为。徐洪彬分析,商场返利一般只是针对几类特定商品,以自身盈利为目的,是一种正常的经营行为。而万家购物对会员购买的所有商品给予超高额返利,明知必然亏损照样返利,后期参与购物的会员将出现无利可返现象,这种经营没有可持续性。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 单春盈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