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烟煤从宁波、温州运到常山后,却无缘无故变成了“差煤”,如此怪事在该县一水泥公司持续了半年多时间。8月5日,常山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被告人多达26人的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一份长达近50页的判决书揭开了煤场“狸猫换太子”的真相。
煤场老板当“导演”
2011年10月以来,常山县某水泥公司遇到了一件让人费解的事情,从宁波、温州运来的烟煤,经过一路颠簸到了公司后却成了“差煤”,而且这样的怪事一直持续到了2012年4月。每车煤运至公司后,都有取样员检验煤的质量,公司为何经过半年多才发现好煤被人“掉包”呢?这得从常山县一经营煤的老板刘某说起。
刘某在常山有两个煤场,原与该水泥公司有供煤合同,并于2011年7月25日终止。合同终止后,刘某与为其管理煤场的张某协商,指使张某出面物色、串通好为水泥公司直供煤的货车驾驶员,每车给介绍人、驾驶员一定的好处费,让驾驶员将直供煤拉至刘某的煤场卸掉,然后由煤场铲车工陈某装上同等重量的其他石煤,由驾驶员再运到水泥公司交货。
为保证所换石煤能顺利过关,不被水泥公司发现,张某又出面买通该公司煤场卸煤负责人徐某、公司员工取样员和铲车驾驶员,让他们帮助石煤顺利进场,并用煤场里的好煤将差煤掩盖,以及多取好煤煤样、少取差煤煤样,以防化验结果质量太差而被发现,并约定取样员帮助换一车“差煤”给几百元的报酬。
换煤价值100多万
在这起换煤事件中,有26人参与其中,除了刘某煤场的人,他们大多为水泥公司的职工和为该公司运煤、铲煤的司机。
“从宁波、温州那边运来的烟煤,一般要好几百元1吨,而刘某等人换的石煤只要几十元1吨,到换煤被发现,他们共‘调包’了20多车,价值100多万元。”常山法院法官说。
该法官透露,由于该案涉及人员有26人,判决书都有近50页,一审判决刘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同时因其还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张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其他被告同时也被判处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