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的哥为出口气拿700枚1角硬币加天然气(图)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7-30 08:24:18

  昨日凌晨,南京大件出租车公司的哥应师傅把车开到双龙街加气站排队加天然气,加完气准备付钱时,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叫在场的工作人员哭笑不得:应师傅拿出700枚一角硬币来付钱。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民警赶到现场时,应师傅的车还横在加气站的出口与工作人员理论。应师傅气呼呼地说:“我这么做事出有因,拿这么多硬币支付加气费,就是为了出口气。”

  实习生吕梦婷扬子晚报记者吴胜文/摄

  拿硬币来“加气”

  的哥拿着700枚硬币来付加气的钱

  清点时多次出错,工作人员火了

  昨日凌晨,记者接到报料赶到现场。一看到记者,应师傅就说:“加气站不肯收我的钱。”加气付钱这本是正常的事,为什么的哥和加气站产生矛盾了呢?原来应师傅的加气款有些“特殊”:都是1角的硬币。加气站工作人员一脸无奈地说:“那个的哥刚过零点就过来加气,当时加了72.5元的气,他一下车,用个袋子全部装了一角一角的,然后扔给我。”工作人员让应师傅先数好,整理成一叠叠的他们好清点,对方却不肯一定要让工作人员自己点。工作人员说:“叫我数,我说数可以,但要等车子不排队,我们空下来的时候才帮你数,这样不耽误大家时间。”双方为此产生了矛盾。

  加气站在平时常有零钱找付,不过一下面对这么一大堆一角的硬币,工作人员也有点蒙。办公室的桌子被700枚硬币铺满了,虽只有70元,但要点清确实要费一番功夫。因为天热,在清点的过程中还多次点错。第一次点完工作人员称只有60元还少10元,这时应师傅要求亲自清点,工作人员又不同意他进办公室,双方言语不合又吵了起来,最后只能到派出所调解。

  在派出所里,民警对此事调解了半天也没有结果。加气站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他在民警那儿说,已经换了几百元一角的硬币,就准备给我们的,还计算好了一定等我们这组人员上班他才来给我们!明显是来找茬的!”

  源于9天前“受气”

  有整钱不给,工作人员非找“碎银子”

  的哥不满,凑齐700枚硬币来“报复”

  特意换了硬币来加气站加气,到底是为什么?应师傅表示也是事出有因,他告诉记者,7月20日他在该加气站加气时,曾经与工作人员发生过摩擦。当时他拿出100元来付48元的加气钱,工作人员在找钱时给了他零钱:5张10元,3个5角硬币和5个一角硬币,“其实也就两块钱,但她有一块的硬币不找,偏给了零钱,现在1角的零钱乘客基本上都不会要的。”的哥要求换成整的,可遭到拒绝,双方为此发生不愉快。应师傅当时很生气,说自己又不是要饭的。可对方强调,1角钱硬币不也是钱么,怎么就不可以用了。照理说也有道理,1角钱硬币现在市面上还在流通。

  应师傅无奈离开了现场,可回家后越想越气,实在不满意加气站工作人员的态度。昨日凌晨,特意带来700枚1角的硬币来加气站加气,就是为了出口气,让对方也尝尝苦头。说到这些硬币的来源时,应师傅称,这些都是平时攒下的,还有部分是从银行兑换来的。这么多硬币集中到一起,沉甸甸的,很有分量,足够让加气站工作人员数好一阵子的。

  据悉,昨天直到凌晨4点多,这场硬币加气风波才平息。在警方的调解下,加气站工作人员最后勉强收下硬币开始清点。

  后续处理如何?

  双方调解言和,希望互相理解

  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南京大件出租车公司相关人士,据工作人员魏某表示,公司了解情况后已经对应师傅进行了批评教育,加气站和出租车同为服务行业应多互相理解。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加气站时,当时夜班人员已经回家休息。加气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警方的确为此来过,现在双方都已经调解好。记者在该加气站看见,天然气是每立方4.6元,付费的方式有刷卡和付现金,加气站希望出租车司机师傅们使用零钱时也可以多理解一下。

  700枚1角硬币多重?

  约5斤,银行每天可预约兑换1000枚

  昨日下午4点多,记者采访了南京一家银行工作人员,得知第五套人民币的1角硬币为不锈钢材质,重量为3.2克,700个合计2240克约5斤重。该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平时银行柜台在预约的情况下,提供两盒1角硬币可供市民兑换,1盒有10条共计50元钱的1角硬币。应师傅的700枚硬币应是平时积攒加上在银行“费尽周折”兑换来的。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