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马乔正式宣布“和中国足协的谈判破裂”,由此把皮球踢给FIFA和体育仲裁法庭。这个时候,还有“知情人士”来提供另一方的信息,“足协从与他解除合同那天起便做好应对各项预案的准备”。但就算官司打赢了,外界也不会觉得足协你多精明,反而是觉得你损害了“契约精神”。精明在前和在后,就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对于这样的一场官司,很多人恨卡马乔,但是因为更恨足协,所以对躺着数钱的卡马乔开始转化为羡慕嫉妒恨的“恨”。针对这份合同,其实并不像外界认为是“不平等条约”,因为这并不符合我们历史观中的那些“不平等条约”的必备条件:一方利用政治、武力或者经济压力迫使另一方签署条约文书。
我们需要明晰的是:1.当时中国队主教练是有人的,所以并不是招不到外教就会死的境地;2.这个外教也不是非卡马乔不可;3.西班牙的失业率一直排在欧盟前列,作为劳方的卡马乔理论上只有向资方的中国足协低头(甚至磕头)的份儿。这么算下来,如果是“不平等条约”,那么也应该是中国足协像我们印象中的地主老财一般疯狂盘剥卡马乔劳动力的状况,天天半夜鸡叫,后者则应该是“更上一层楼(富士康的楼)”的一脸衰样。
在这样的不平等下,签下了一个反向的不平等,这还真是奇葩。所以我觉得,现在使劲儿地帮着卡马乔出馊主意的说不上是汉奸,那纯属商业性质的顾问;倒是此前完成“逆不平等”的才是汉奸——说的倒不是钱的问题,反正万达的钱,而且税金也无非从纳税人手里到足协再回到税务局;说的是时间,中国足球要非得让人哀叹“家祭无忘告乃翁”,这才是最悲剧的。
现在民声要求足协集体滚蛋,这不乏道理,因为足协缺乏一种气质——“坏”。因为太官僚气,所以不够坏,所以会签出冒着傻气儿的合同。有人说,足协对内折腾不少啊?那也不叫坏,那叫缺德,而且拿着行政命令来折腾的,也没多少智慧的成分。这里的“坏”,就是对外争取利益的:得带着陈冠希老师的一抹邪性的微笑,不断地给卡马乔下套、使劲地揩足他的油、搜刮到他连汗都分泌不出来,到最后想走人还得赔足协千万欧元……最终还是足协宽宏大量地说——“算了,那就以一种团成一个团的姿势,然后慢慢地以比较圆润的形式离开吧……”老卡还得感恩戴德,到处说你的好。
商界本来就是尔虞我诈,只要足够“坏”,没有什么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