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晚,在浙江省义乌市务工的一湖南女生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被电晕,后医院诊断其为三度烧伤。由于房东拒绝赔偿,她请了代理律师欲上诉法院,却又因不知房东身份信息无法提起诉讼。
据悉,受伤女生名为陈娇(化名),来自湖南,在浙江省义乌市打工,事发地点为其所租公寓—义乌市江滨西路经贝公寓。
7月1日,微博名为“糟糕玩不起”在微博中写道:“女孩幸存房东无情:又是一起热水器漏电导致人身伤害事故。在浙江省义乌市务工的湖南女孩,6月22号晚上在家洗澡洗到一半突然淋浴头漏电,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女孩被电晕。”
发博者为陈娇的亲属。
7月2日,记者通过发博者联系到了陈娇,“我当时全身都湿着,拿着淋浴头在冲的时候就漏电了,大概几秒钟的时间就被电晕过去了,后来我自己醒来,从卫生间爬出来打朋友电话,朋友送我去医院。”陈娇回忆起此事仍惊魂未定。
她还向记者描述起了当时的感受:“被电的时候我感觉就像肉被刀子一块一块割去,感觉这下子就完了,以为人就过去了,没想到还能醒得来。”
陈娇随后自己转醒,从卫生间爬出打朋友的电话,朋友将其送往浙江省义乌复元医院治疗,她的右手和右胸口多处电伤,医院诊断为三度烧伤,目前已经用了2000多块钱医药费,由于受伤严重,后续可能还要面临植皮。
由于所租公寓里的热水器由房东提供,陈娇认为此事房东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我跟房东打电话谈关于赔偿的问题,她直接说,钱我是不会来赔的,这个你就别想了。”陈娇无奈道。
据悉,三度烧伤即伤及皮肤全层,甚至可深达皮下、肌肉、骨等。症状为:皮肤坏死、脱水后可形成焦痂,创面无水泡,蜡白或焦黄,触之如皮革,甚至已炭化。感觉消失,皮温低。自然愈合甚缓慢,须持焦痂脱落,肉芽组织生长而后形成瘢痕,仅边缘有上皮,不仅丧失皮肤功能,而且常造成畸形。有的创面甚至难以自愈。
7月2日,记者致电义乌市江滨西路经贝公寓的房东,她表示公寓开了10多年,从来没有出现热水器漏电的情况,如果陈娇要求赔偿,可以走法律渠道。
然而,陈娇却表示自己的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义乌分所的朱律师曾试图找房东解决此事,房东避而不谈。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朱律师,他表示自己确实找过房东,但房东当面无任何回应。
朱律师认为陈娇本来可以拿着房屋租赁合同起诉房东,因为在承租期间,陈娇的人身受到了损害。但是问题在于,陈娇手中所持的租赁合同是一张打印稿,甲方只写着“经贝公寓”四字,没有房东的签字。
“经贝公寓没有在工商局办过登记,没有独立法人,所以说陈娇没有办法起诉,必须有房东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朱律师说道。
令陈娇懊恼的是,她并不知道房东的名字,更别说房东的身份信息,她只有房东的电话。“只有电话号码没用的,律师是没有办法去移动公司查电话号码登记的身份信息的。”朱律师表示。
朱律师本来想的是既然房东这边无法入手,去找热水器厂家也可以。但事发后朱律师去公寓看现场情况时,该热水器已经被房东维修,证据已被破坏。陈娇不清楚热水器出自哪个厂家,也不知道热水器的牌子。
“只有以租赁合同去找房东是最稳妥的。”朱律师最后表示。随后记者致电房东,房东并不愿透露姓名。
中新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