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水器仅使用了4年,内胆就突然破裂,家里被淹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35万元。”近日,上虞市民刘先生向本网反映,质疑“没有达到安全使用寿命的家用电器出现问题,厂商是否应担责?”
阿里斯顿热水器
据悉,刘先生于2009年4月买了一台型号为“RB250VE3”的阿里斯顿电热水器。当年,因为急着用热水器,又迟迟不见厂家的人来安装,刘先生就自行安装了热水器。今年5月,使用情况一向良好的热水器突然内胆破裂,家里被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5万元。
“这损失数字也不是我自己说说的,我让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过预估,差不多35万元这个数字。”刘先生说。
当即,刘先生就将此情况反映给阿里斯顿厂家,售后人员到现场查看后却告诉刘先生,系安装位置有误致使内胆破裂,表示不予理赔,还埋怨刘先生当时未让专业人员安装。对此,刘先生依稀记得在产品的安装说明上,并没有规定热水器的安装位置,同时承诺的安全使用寿命为5年。
5月20日,记者联系了阿里斯顿上虞的售后人员。一位边姓工作人员告诉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确认的刘先生的投诉,也说明不予理赔主要是由于内胆破裂是安装位置有误造成,且是消费者自行安装,因此与阿里斯顿无关。同时,就该型号热水器的安全使用寿命,边却表示只有3年,而非5年。
阿里斯顿如此解释,刘先生表示愤慨。他说:“且不论安装位置有误责任归属的问题,就阿里斯顿故意缩短热水器安全使用寿命一说,就说明他们不诚实,说明书、安装使用说明等材料我都有。”
如今,刘先生已经向上虞丰惠工商所投诉了此事,记者也电话咨询了丰惠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尚处于了解阶段。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规定消费者从购买家用电器之日起,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厂商应按照家电三包规定给予退换机或维修等服务;如超出保修期,消费者向家电厂商申诉需要维修的,在消费者支付相关费用情况下,厂商给予维修和更换服务。
对于刘先生遇到的情况,《细则》中规定,在厂家标明的安全期限内,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产品时发生安全事故,并因此造成了消费者财产或人身损失的,所有责任都将由厂家承担。
同时,电热水器安装规范GB20429-2006中关于安装人员的培训一项也明确规定:从事热水器安装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热水器的安装工作。
且近年来,由于用户自行安装燃气等设备造成的事故频发,虽然在热水器领域此类事故较少,但也值得用户和厂家引起警惕。
另外,本网将跟踪报道在工商协调下消费者和厂家的协商过程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