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的王师傅给我们打来电话,他的腿因为事故受伤了,可是他两次去医院植入钢板,钢板最后都断在了腿里,而他也因此落下了终生残疾。
在桐庐瑤琳王师傅的家里,我们看到了他受伤的左腿。他站直的时候就能明显地看得出来,左腿比右腿短了许多,而且膝盖也不能弯曲。
王师傅告诉我们,他两条腿的长短至少相差5公分。
王师傅:“开始是好的,到后来两次手术之后就短了五公分,短了这么多。现在也不能干活。”
我们了解到,王师傅的腿是在2010年的时候出了事故,从摩托车上摔下来摔伤的。按照王师傅的说法,接下来,他就在桐庐骨伤医院遭遇了两次噩梦般的手术。
王师傅:“腿断了之后到桐庐骨伤科医院上钢板,上了钢板以后过了9个月断掉了。钢板断掉了,取出来换进去,过了6个月又断了。”
王师傅说,医院第一次给他的腿里植入钢板,9个月后就断掉了,于是医院又给他动了一次手术,将断了的钢板取出,植入新的钢板。可不想,新的钢板6个月后又断了。钢板第二次断在腿里之后,王师傅听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我到杭州浙二医院,专家门诊咨询了一下,他说我不可以再次动手术了,再次动手术骨头也不生了。”
专家告诉王师傅,他的腿已经经不起第三次手术了,断了的钢板也没办法取出。王师傅:“钢板现在还断在里面。”
王师傅受伤的左腿就这样短了5公分,膝盖也不能弯曲,以后都不可能康复。
王师傅本来是一个木匠,一家5口人主要靠他做木工为生。可是自从他的腿残疾之后,家里就断了经济来源,所有的重担都压到了大女儿身上。
王师傅的大女儿哭着说:“自从爸爸摔了,妹妹那边也是我一个人负担的,现在全家就靠我一个人在超市里做做1000来块钱一个月。”
王师傅的母亲也伤心地哭:“我好几年都没有用他一分钱了,他自己都活不下去了我怎么开口啊。”
两次植入的钢板都断在了腿里,现在王师傅的腿落下了终身残疾,那么给他做手术的桐庐骨伤医院究竟有没有责任?
王师傅:“应该是手术没做好。”
王师傅认为,他的腿之所以弄成这样,是因为钢板两次断在腿里,给他做钢板植入手术的桐庐骨伤医院,必须要承担责任。
王师傅的妹夫:“本来我们花钱到医院治病,想把他的脚治好,现在反而钱花了,腿越治越不好。”
前后两次手术,王师傅总共花了6万多块钱的手术费。他认为,自己花了这么多钱,医院却给他使用了伪劣的钢板。实情是否如此?我们随后赶到了桐庐骨伤科医院。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院长不在,在记者的要求下,他们提供了院长的电话。
桐庐骨伤科医院潘院长:“我们的钢板都是正规厂家进的,都有合格证的,我们认为钢板应该是不存在很大的问题的。”医院方面随后也提供了证明钢板合格的复印件。既然钢板没有问题,为什么会连续两次出现断裂的情况呢?针对这个问题,院长是这么回答的:“他伤得严重,骨折非常严重,骨头粉碎并且还有骨头缺失,所以骨头一下长不起来,他走路走多了就断掉了(你觉得是他走路走多了所以钢板断了吗?)我们就是说他骨头没有完全长好就开始走路了,骨头不愈合引起的钢板断裂。”
院长表示,连续两次钢板断裂,只有一个原因,王师傅在骨头没有愈合的时候就下地走路,从而导致钢板断裂。针对院长的说法,王师傅这一方面并不赞成。
王师傅的妻子:“他们出院证上都写着三个月可以拄拐杖下地,到九个月才断掉,你说是不是我们的责任?”
在这份王师傅第一次手术后的出院证明上,的确写着“三个月后拄拐杖下地行走”。也就是说,医院是同意患者下地行走的,6个月后,王师傅发现钢板断在了腿里。现在院方认为,王师傅走得太多,可王师傅和家人不懂了,下地走路这件事,不正是院方告诉患者的吗?
桐庐骨伤科医院潘院长:“我们院方该承担多少责任,该我们承担的我会全部承担,我们不会说不赔给他们的。”院长承认有责任,表示愿意做出赔偿。我们了解到,王师傅已经通过杭州医学会做了一份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属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桐庐骨伤医院由于医嘱不够到位,需承担轻微责任。之前医院方面提出了四万块钱的赔偿数目,但是王师傅不能接受,他打算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