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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俐别墅成临时办公地 未经本人同意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6-20 10:25:49
 

  巩俐:房太多,不记得了。(设计台词)

 

  如今,巩俐成都顺风苑别墅翻新作为某公司临时办公地。

    @华西都市报:一年前,本报独家报道了《巩俐太忙忘了成都有套房3年欠物管费10248块1毛2》的新闻,一年之后,记者再次来到位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附近的“顺风苑小区”,巩俐的物管费又拖了一年不说,让人意外的是,她的这套别墅,竟然有人悄悄开起了公司。

  去年5月30日,华西都市报独家报道了《巩俐太忙忘了成都有套房3年欠物管费10248块1毛2》的新闻后,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关注。昨日,一位姓刘的热心读者向华西都市报报料:巩俐在成都的这套189.78平方米的别墅,欠下的物管费仍然拖欠着不交,引起了物管公司强烈不满。

  事实果真如此吗?昨日上午,华西都市报记者再次前往位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附近的“顺风苑小区”现场采访求证。

  求证物管:巩俐物管费已拖了4年

  昨日上午,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顺风苑小区的物管办公室时,物管公司负责人万经理和物管收费员王若薰,正在忙着统计6月份的物管费收取报表。

  记者问:“你们小区有业主报料,巩俐拖欠你们4年的物管费没交是真的吗?”王若薰点头道:“巩俐确实已拖欠四年物管费了!”接着,王若薰打开电脑向记者证实。记者看到,电脑屏显示户主姓名:巩俐。别墅号:顺风苑C38号B座。面积:189.78平方米。从2009年6月1日到2013年6月均未交物管费。按每平方米1.5元的价格,巩俐四年时间,共拖欠物管费13664.16元。

  王若薰说:“去年5月媒体报道了巩俐拖欠物管费三年的新闻后,我们都以为巩俐得知会很快安排人来交清。但又一年过去了,巩俐还是不交物管费。”

  “巩俐为什么四年不交物管费?这套别墅是否已卖给了别人?”王若薰说:“我们了解的情况是,巩俐没有卖也没转让。别墅的户主仍是巩俐。”

  采访中,另一位物管员也埋怨道:“这套别墅,前些年的物管费是开发公司帮巩俐垫付的,后来开发公司搬走了,再没有人帮巩俐交物管费了。全小区300多户人家,都交了,就只剩下巩俐一家拖欠。物管领导这次正在想办法,向巩俐讨说法!”“你们怎么向巩俐讨说法?”“我们也学学她当年演的《秋菊打官司》,执着地讨说法!”这位物管人员说。

  实地探访:巩俐别墅已装饰一新

  华西都市报记者在物管公司负责人万经理陪同下,再次走进顺风苑别墅小区。

  万经理说:“C38号B座,虽然户主是巩俐,但巩俐从没有来住过一天。”

  来到巩俐别墅所在地后,记者发现:去年5月29日记者前来采访时,还有些破旧的别墅已经装饰一新。锈迹斑斑的铁护栏,已换成了不锈钢。

  走进别墅小院后,记者还注意到,装修还没彻底完工,一些施工的工具,还摆放在地上。

  “小王,在忙啥啊?”一走进小院,万经理就热情地招呼别墅里的人。声音刚落,一个身穿白色花裙的女孩,从里间电脑桌前站了起来。

  “你是巩俐什么人啊?怎么住进巩俐的别墅来了?”见此,记者诧异地问道。

  小女孩说,她姓王,叫王慧,是成都一家产业公司的员工,她也没有亲眼见过巩俐,是公司派她住进来的。

  “你们公司老板与巩俐是什么关系?”“老板与巩俐是什么关系,我不清楚。但看见巩俐的别墅破旧不堪,烂了太可惜,公司便出钱把巩俐的别墅装修了一下,暂时用作公司办公场地。”

  “你们把巩俐的别墅当作办公场地,巩俐本人同意没有?你们会不会把巩俐的别墅卖了啊?”

  王慧回答:“只是公司暂时作办公场地使用。没经过巩俐本人同意,公司是不会卖别墅的。”

  事件回顾

  有人证实:别墅乃赠送或无产权

  1992年,巩俐靠张艺谋迅速走红国际影坛。一次她和张艺谋来到成都宣传新片,负责开发成都双流机场附近别墅项目的成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借巩俐的知名度,扩大别墅销售,将顺风苑内位置最好的C38号B座别墅,当面赠与了巩俐。巩俐在成都获赠了一套别墅的新闻,曾在全国引起了很大轰动,还引来了炒作的质疑。

  昨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釆访到当时任《房地产商报》总编室主任的曾文。当谈及巩俐4年不交物管费一事,曾文说:可能巩俐的成都别墅,开发商当时只给了她房屋钥匙,而没有给她产权证,引来巩俐不悦。曾文说,1992年,顺风苑开发商赠送别墅给巩俐时,他也应邀参加了赠送仪式,“在现场,我亲眼看见开发商将钥匙交到巩俐手上。我还和巩俐合了影。”

  昨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请求成都房管局有关人士,查证一下顺风苑C38号B座产权是否在巩俐名下,但截至昨晚6时,对方还没查相关产权证信息。巩俐4年不交物管费,是不是不想要别墅了?昨晚,华西都市报记者多次联系巩俐的经纪人曾敬超,并短信向他求证此事,但对方始终未接听电话,也未回复短信。

  律师说法

  未经巩俐同意使用房屋,属非法行为

  北京资深法律人士,著名律师、民建北京法制委员会委员丁笑天说:成都开发商以赠送方式,21年前赠送给巩俐的别墅,不管是否有产权证,其使用权都永远归巩俐所有。任何公司和个人未经巩俐本人同意使用房屋,都属于非法行为。目前,成都某公司员工,末经巩俐本人同意,而擅自住进巩俐别墅里,必须无条件退出。另外,成都开发商不给巩俐办理产权证,是不正确的。巩俐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产权证。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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