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三亚中院花4千万装修办公楼成危房 将新建大楼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6-17 17:13:01

  从三亚市有关部门获悉,本网此前报道的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耗费巨资装修办公楼,最终却因为加装了过重的钢结构和使用了过多的装饰材料,这座大楼无法再承受超重的负荷,最终致使大楼主体出现了倾斜,成为谁也不敢碰的“危楼”一事近日有了新进展:三亚市已将三亚市中级法院未装修完的办公楼移交市住建局,三亚中院另获新址建设新办公大楼。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建于1996年,主楼共12层,1998年又加建副楼两座,建筑面积约3万平米。在投入使用13年后,三亚中院计划将其由内到外装饰一番,以改变它略显“老土”的形象,因为设计计划的一再变更,装修预算也从最初的1600万元逐步增加到4000万元。在装修申请获得批准、所需的资金也拨付到位后,施工单位开始进场施工。

  但让人意外的是,因为加装了过重的钢结构和使用了过多的装饰材料,这座大楼的地基无法再承受超重的负荷,最终致使大楼主体出现了倾斜,经专业机构检测,这座被列为“危楼”办公楼不得不停工。更为让人惊讶的是,在成为“危楼”并停工之后,这座办公楼变成了谁也不愿接手和理会的“烫手山芋”(详见人民网海南视窗2012年6月26日报道《三亚中院装修办公楼未完工已成危房》)。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三亚市已经确定由该市住建部门接收三亚中院办公楼,并负责处理相关后续事宜。人民网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

  在三亚市中级法院家属区内,记者看到该院已经张贴了相关告示,称办公楼将移交给三亚市住建局,要求家属区内住户配合做好移交后的管理工作。

  但在三亚中院采访时,该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却表示对办公楼移交的有关情况并不了解,也不愿意透露相关细节,而是让记者到三亚市政府采访。

  据了解,三亚中院目前租用一家农场的仓库进行改造装修后办公,由于距离市区较远,该院专门安排了车辆接送干警上下班。此外,该院在三亚市凤凰镇的新办公大楼也将在近期开工建设。

  “市里面确定把这栋楼移交给我们,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解决住建局办公条件比较紧张现状,二是我们有专业的部门和人员可以处理大楼的后续问题”。据三亚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12月份,在相关检测部门作出检测结论并提出修整建议后,经三亚市领导批示,三亚中院办公楼移交给该局管理和处置。

  该负责人说,由于三亚中院办公楼的装修问题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有很大影响,他们也十分慎重。在市里面确定由该局接手三亚中院办公楼后,该局立即委托了国家住建部下属的权威检测机构对大楼进行危房检测鉴定。根据相关检测部门的报告,三亚中院办公楼沉降稳定,整体而言并不属于危楼。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检验中心2013年1月7日出具的鉴定报告结论显示,三亚中院办公楼“(1)不考虑局部已进行装修改造后新增荷载的原结构:主要承重构件的承载力满足原设计规范的要求,该楼原结构整体能达到原设计安全度的要求。(2)考虑局部已进行装修改造后新增荷载的结构现状:部分主要承重构件的承载力不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应进行处理”。

  该检测报告对中院办公楼提出了处理新建议:一是继续对该楼进行沉降和变形观测,观测周期不少于半年。二是拆除新增结构或构件,建议可考虑清除房心回填土,以减少地基基础的上部荷载。三是重新对该楼装修时,不宜新增荷载;若需改变试用功能或增加荷载时,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核验算。

  这位负责人说,三亚中院办公楼目前未出现不均匀沉降,倾斜变化量符合建筑主体稳定要求,但为了加大主体结构的安全系数,在今后的装修改造施工中,将依照检测部门的建议,减少楼体的外挂石材和清除房心回填土。下一步,待三亚中院与施工单位把前期产生的工程款结算完毕后,移交给住建局。届时他们将按照检测单位给出的加固方案进行施工:“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在保证楼体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费用支出”。

  另据记者了解,三亚中院办公楼的装修工程款目前尚未结算完毕,由此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承担尚无定论,该院也无人因此被追究责任。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记者 宁远 编辑: 陈苹苹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