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财经频道 > 社保信息
新华保险一款分红型寿险产品保险期限1000年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6-03 10:12:30

  听起来不可思议,但保单上写的真真切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的福如东海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人身保险期限竟然是1000年!5月28日,辽宁消费者反映了这一情况,并称自己在买保险时被误导成存款,要求新华保险予以退保。

  据霍女士介绍,自己的母亲张某在2006年底,经新华保险业务员介绍,给女儿即霍女士买了两份保险。其中一份为623v2.0福如东海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合同号:880233135692。保险业务员介绍说,这款保险产品每年交4700元,是储蓄型产品,交满5年,即可随意支取,和银行存钱一样,想什么时候取钱都行,而且还有分红,有利息,利息比银行的高。据霍女士介绍,当时她的母亲已守寡多年,且已下岗,靠给别的单位打扫卫生挣点钱生活,可能是担心女儿将来生活没有保障,再加上保险业务员介绍这钱像存银行一样,5年后可随用随取,所以,母亲才为自己买下了这份保险。

  尽管每月收入不过千元上下,霍女士的母亲张某还是咬牙先后交了5年保险费用,总计23500元。5年后,张某曾动过取钱的念头,但新华保险的人劝她,这时取会影响分红,损失很大,张某放弃了取钱。到了2013年,张某因为急需要用钱,再次到保险公司取钱,这才发现,自己的钱根本取不出来,要取钱,就视做退保,只能退19000多元。

  中国消费者报(微博)记者登录新华保险官网,经查询发现,张某的名下,确实有一份623v2.0福如东海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被保险人为霍女士。该保单自2007年1月10日生效,保险终止期为3007年1月10日,保险期限为1000年。虽然有分红,但分红类别为年度红利。按照新华保险官网的解释,“年度红利(和特殊红利)在保单有效情况下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年度红利不是每年单独领取。当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期限届满时,能够获得根据保险责任计算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部分”。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发生保险事故,按照“保险期限届满”字面理解,张某只能在1000年后才可见到自己的红利。

  提到这份保险,霍女士情绪很激动。她坚持称自己和母亲是在被误导的情况下,才买了这份保险的。“试问一下,母亲给我买保险的时候,我才23周岁。她可能给自己的女儿买一份只有死了以后才能受益的保险吗?要不是当时说和储蓄一样,谁能买这样的保险?”霍女士质问说。

  据中国保监会披露的2013年一季度保险投诉处理情况,中国保监会机关和各保监局收到涉及人身险公司的投诉2991件。其中新华人寿投诉量居第二位,共有389件。这批投诉里是否有霍女士的投诉,不得而知,但霍女士目前确实仍在投诉路上行走。

  新华保险在销售保险期限为1000年的福如东海C款终身寿险产品过程中,是否有误导行为?霍女士的退保问题能否得到解决?中国消费者报与新华保险公司联系后,接电话者表示要向有关方面反映,但截至本报发稿,未得任何正式回复。中国消费者报对此将继续跟踪报道。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