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消费频道 > 大家来说吧
飞票网上团购了5888元三亚度假酒店消费券 还没去住竟然不能退款?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4-24 11:02:46

  上周五,郭女士通过本网的维权QQ100258315投诉:今年7月份,我在聚划算团购了价值5888元的三亚5号别墅度假酒店自由行。但是由于我的工作原因无法协调出时间,所以想申请退款,但是淘宝告诉我没办法退款,理由是我已经和酒店预约过了。

  消费者:5888元的酒店团购券,还没使用却无法退款

  郭女士在购买了这款旅游产品后,打电话给三亚5号别墅度假酒店预约了8月中旬的房间,但事后由于工作关系,郭女士延后了预约时间至9月14日。近期又因为工作关系,郭女士不得不再次取消出游计划,“这个团购的有效期是到9月25日,在到期前我都无法安排出时间去了,所以向申请退款。”郭女士告诉记者她的退款申请被拒绝了:“淘宝说已经和酒店预约了就不能取消,算是消费过了。我压根没去过,5888元就这样没了,我觉得太不合理了!”

  随后,郭女士又联系了这款旅游产品的供应商,飞票网(上海白浪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一开始我和淘宝、飞票网还有酒店都沟通了都说一份不退,前天我又说了好多好话,飞票网才说可以退给我一定的费用,但要扣除一天的房费。5888元的原价只能退回3100元。”郭女士认为预约了并不能代表已经消费了,扣除近三千元的费用让人无法接受。

   消保委:属于担保消费,消费者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在这款旅游产品的团购说明中,记者发现注意事项中有注明“产品未使用,可向我们客服申请退款90%,未使用定义:酒店未预约,且条码未使用。”

(点击查看大图)

  记者联系三亚5号别墅度假酒店的订房部,工作人员说:“如果要预约房间,需要先缴纳首晚的房费作为押金,正常入住的话这部分押金将作为房费,如果因为客人个人原因取消预约,酒店将不退还这部分押金。”

  针对郭女士的情况,省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认为,预定房间的行为相当于一种口头承诺,交押金是为了确保双方旅行承诺,如果有一方违约了,那么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飞票网:同意退还80%的费用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飞票网,黄经理告诉记者,“我们和三亚5号别墅度假酒店是有协议的,他们为团购旅游产品的消费者提供一定数量的保留房,如果预约了不去的话,会给酒店带来一定的损失。”通过本网记者的协商,飞票网同意退还郭女士80%的费用即4704元。郭女士对于此结果很无奈,表示以后要看清楚条款介绍再下单。

  消费提示:在网上团购消费券时,务必要看清楚注意事项和消费条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发生了违约的情况,面对商家不合理的违约条件,消费者可以咨询相关的法律机构或者消协组织,或者拨打本网的投诉热线:0571-85311074,或者向维权QQ:100258315进行投诉咨询。

来源: 浙江消费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