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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到货后和样品不符 商家称会尽快把新沙发送到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4-24 09:48:17

  李女士反映,今年年初,她在古墩路的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的左右沙发店铺选中了一套家具,“这款家具套餐包括沙发、椅子等单品,原价一共两万多元,折后价为16599元。”李女士说,当时现场看了样品觉得很满意,就迅速下单了。

  几天后,新家具送至李女士家中。拆开包装后,李女士发现其中一款单人沙发的扶手“不见了”,“当天在看样品的时候,这款沙发还明明有扶手的,送过来的时候却没有了。”李女士说,她马上联系了左右沙发的销售经理。

  “负责人说产品不能退,因为在产品收据上,单人沙发旁写着‘单休’字样,‘单休’的意思就是这款沙发没有扶手,可我是按样品来和他们确认购买的,根本没细看收据,”李女士说,“既然是‘单休’,为什么我最后付款还是按有扶手沙发的价格算的?”

  记者随后询问了业内人士,对方表示,“单休”一般是“单人休闲沙发”的意思,左右沙发销售人员的解读有些牵强。

  当记者再次向李女士核实情况时,对方称已与左右沙发负责人协商好了,“一个月后将有扶手的沙发送过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拥有知情权,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价格、规格、售后服务等真实信息。”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说,像此类情况,商家没有主动、准确地向消费者解释“单休”的意义,负有一定责任。此外,消费者在付款前也要仔细核对商品信息,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 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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