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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出生的孩子究竟算谁的 送人抚养是否合法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4-10 09:12:17

  那天,看着小夏拖着臃肿的身体,拉着行李箱,慢慢消失在人群中,作为一个母亲,我百感交集。怀胎十月,一朝分娩,对每个女人来说,应该是一辈子,最幸福的事。但对小夏来说,却是个噩梦。

  现在,小夏决定,要把孩子生下来。虽然不是自己的骨肉,却是自己亲生,这里头的无奈与心酸,只有小夏自己知道。

  小夏的遭遇,叫人唏嘘。我们的报道(详见昨日A7版)见报后,昨天有不少读者和网友,通过我们的热线电话,网络微博,表达了自己的想法。甚至还有一个读者专门打来电话,说愿意收养小夏的孩子。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孩子究竟属于谁?出生以后能让人领养吗?小夏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采访了多个部门,但答案却模棱两可。

  有人愿意领养孩子

   却不知是否合法

  昨天,金华永康的读者胡女士,给我们打来电话。她说,如果小夏不要这个孩子,孩子的亲生父母也不要,就把孩子给她吧。

  胡女士今年30岁,因为身体原因,习惯性流产,已经流产四次了,每次都是怀不到三个月,就胎停了。最近一次,是一个月前,来杭州市中医院做的检查。医生都劝她,放弃怀孕,再这样下去对身体不好。

  所以,胡女士很想领养一个小孩。去了好几次当地的福利院,最远的连青岛的福利院都打听过了,也没领养到合适的小孩。

  胡女士说,自己跟丈夫都是大学毕业,有正当工作,收入也不错,家里就差一个孩子。她很同情小夏的遭遇,她不知道小夏会怎么处理这个孩子,大人做错了,但孩子是无辜的,胡女士很希望,自己能够领养这个小孩,给孩子一个幸福的家。但她却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合法?

  除了胡女士,网上也有不少人对小夏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也有说小夏太糊涂,也要承担责任。不过,更多的网友,跟我们有一样的顾虑,孩子生下来,该怎么处理?

  网友“蓝天白云”说,最无辜的还是孩子,生下的孩子咋办呢?小夏没结婚,不想要,那对夫妻也不要,难道送人吗?随便送人也不合法的吧?

  而网友“鞋子潮潮的”,就批评了小夏:“小夏的遭遇我表示同情,但她自己也有很大责任,以代孕的方式赚钱,换取生活享受,让人无法接受。那对夫妻更是丧失亲情,道德沦陷,那个孩子怎么说也是他们的骨肉,怎么可以说不要就不要了?”

  读者“王家豪”直接把问题指向了法律层面。他认为,人工受孕,代替不能生育的夫妇生育,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代孕毕竟不受法律保护,容易引发很多纠纷,所以亟需法律来规范。在目前没有法律法规保障的前提下,说不准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小夏。

  问题一孩子究竟属于谁?

  孩子是谁的?未婚的小夏,又该如何面对这个孩子?让她代孕的人,要负怎样的责任?这些天,我们和小夏一样,面对着无尽的问题。

  带着诸多疑问,昨天我们咨询了计生和民政部门,也听取了律师的意见,试图厘清小夏的路,更重要的是,为那个尚未出生却已纷扰缠身的孩子,探寻“归宿”。

  小夏的事,复杂之处就在于,如她所说,与这个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但又绝脱不了干系。

  昨天下午,记者和杭州市计生委宣传教育处程处长,聊起这件事时,她也是闻所未闻。

  程处长说,合法生育的前提,一是合法夫妻,二是按相关规定生育,但从小夏的情况看,这两条她都不符合。

  程处长个人看法是,所谓“生育”,主要还是看孩子是谁生的,“如果是小夏把这个孩子生下来,自然要承担相应责任。”

  这里的责任,包括小夏很可能要面对“违法生育”一说,甚至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等。

  同样的问题,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认为,小夏生下来的孩子,应该属于委托她代孕的一方。

  陈一来说,法律上认定亲子关系,一般看有没有血缘关系,或是否存在领养关系等。

  “小夏的代孕行为,法律上是空白,所以得不到法律保护,伦理上也不妥,但她毕竟只是一个‘载体’,和孩子没有血缘关系。”陈一来说,而委托代孕一方,若被鉴定出和孩子有血缘关系,应该承担抚养等责任。

  问题二孩子的归宿在哪里?

  采访中,小夏常会喃喃自语,“孩子生下来,又该怎么办?”

  在小夏看来,自己还没结婚,若带着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一直过下去,不太现实。

  小夏也提到过,能不能找个好心人家,或者让社会福利机构,收养这个孩子呢?

  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联系了杭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

  听完小夏的经历,这名负责人也认为,按照常理来说,既然把孩子生下来了,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即使你说你是代孕妈妈,那也要看相关部门怎么认定,符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等。”

  这名负责人解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被收养的对象主要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而对于送养一方,也是有规定的:一是孤儿的监护人;二是社会福利机构;三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该负责人说,孩子不是想送就能送的,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从法律上来说,搞不好还要涉及遗弃罪等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陈一来认为,如果小夏生的孩子,证实和她没有血缘关系,又找不到亲生父母,或许可以看作是一个弃婴。

  不过,小夏千万不能直接把孩子“送”给别人。“她如果真和这个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无权处置这个孩子了,否则,就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

  “另外,如果有人想领养这个孩子,也要等社会福利机构接手后,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陈一来说。

  问题三委托代孕一方要负什么责任?

  犹如硬币另一面,很多人会问,若小夏所说都是实情,委托她代孕的人,应承担什么责任呢?

  程处长说,这样的事情,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她本人也从未听说过,所以对于委托代孕的人,在计生方面到底要承担何种责任,她也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后,才能进一步解答。

  对于上述问题,陈一来则说,委托小夏代孕的人,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

  陈一来甚至认为,若小夏能明确和肚里的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不妨试着向警方报案,要求追究对方涉嫌遗弃的行为。“如果是代孕中介搭线的,从他们那里应该能问到委托代孕一方的信息。”

  陈一来提醒,小夏今后若想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对方相关法律责任,首先要弄清楚和孩子有血缘关系的人到底是谁。“一旦孩子父母明确,接下来追究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也就有了对象。”

  “虽然代孕妈妈本身有错,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也有悖伦理,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后果和责任,都要由她一人承担,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陈一来说。

  小夏曾经想过,生下孩子,证明孩子与她没有血缘关系,然后拿着DNA鉴定报告,去法院起诉委托代孕方。但有律师曾告知她,既然“代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便她去法院起诉,法院也未必会受理。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解亮 黄轶涵 编辑: 陈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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