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上午11时35分,网友“@秦州城区交警吕洪涛”发布一条微博,称当日上午,一辆车牌号为甘J·93982的救护车在天水市秦州区一花鸟市场附近装载花卉,涉嫌公车私用。记者调查得知,发布微博的网友为天水市秦州区交警大队民警吕洪涛,涉事车辆系定西市通渭县陇山乡中心卫生院一辆救护车,该车在运送病人期间给卫生院购买装饰花卉,因病人非陇山乡人,所以该车属于超范围出车,是否公车私用尚不能确定。目前,通渭县纪委已就此事展开调查。
7日上午,记者找到了网友“@秦州城区交警吕洪涛”在4日所发的微博,微博称“定西的救护车跑到天水花鸟市场来拉花了?难道救护车是用来抢救花草的?”下面还附有一张照片,一辆车牌号为甘J·93982的120救护车停在路边,一男一女两人正在将放在路边的盆栽花卉装上救护车。
7日下午,记者核实到,网友“@秦州城区交警吕洪涛”真实身份为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秦州城区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吕洪涛。据吕洪涛讲,因为事发路段禁止停车,他上前告知甘J·93982的120救护车司机开走车辆,但几名男女往车上装盆栽,没有理会他。随后他拿出照相机拍下照片,不一会,一名女子来到吕洪涛面前,向他解释说他们刚刚往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送了一名病人,顺便过来买几盆花,同时该女子拿出200元欲私了此事,被他拒绝。吕洪涛说,现场几名男女并没有穿制服,是不是医疗系统人员还不能确定。
记者发现,该条微博被多名网友评论、转发。网友“@志清之音”说:应严刹公车私用风。网友“@木子116188”评论:定西跑天水油钱多少啊?过路费又是多少啊?救护车私用耽误病人的生命怎么算呢?
通渭县纪委展开调查
经通渭县卫生局调查确认,4日上午,定西市通渭县陇山乡卫生院救护车前往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送一名精神病患者就医,一同前去的除了病人和家属之外还有该院院长和一名陪同医生,上午11时许他们到达天水市秦州区,但得知天水市医院的医生在中午才能给患者看病,在就医前的闲暇时间里,卫生院院长与司机给救护车加油后,他们又来到花鸟市场附近购买了几盆花。另外,他们给交警200元的出发点并不是想私了,而是想交200元的违章停车罚款。
记者从通渭县卫生局了解到,该车是否属于公车私用还暂时不能确定。陇山乡卫生院的车辆当天运送的并不是陇山乡的病人,而是平襄镇的。陇山乡卫生院的救护车应该送本乡的病人,运送其他乡镇的病人就属于超服务范围出车。
记者从通渭县了解到,通渭县纪委已就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