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信用卡达人支招 让银行把“吞”的钱吐回来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30 13:57:18

  在强势的银行面前,发生纠纷后,消费者的个体抗争多是愤怒中的无奈。但有时候的据理力争或是巧妙地使用信用卡达人支的招,或许也可以让银行把“吞”了的钱退回来,以减少些不必要的损失。

  “随身一张信用卡,走遍天下都不怕。”在“卡片时代”的今天,你我的钱包里装的不再是大量的现金钞票,而是越来越多的银行卡。随着信用卡的普及,消费者在享受“卡片时代”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碰到了不少闹心事,如一不小心,钱包的钱就被银行以各种收费名目抽走几张,或是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贷款。当你大呼上当时,银行的客服只会板起脸说,银行的规章规定就是这样。在强势的银行面前,发生纠纷后,消费者的个体抗争多是愤怒中的无奈。但有时候的据理力争或是巧妙地使用信用卡达人支的招,或许也可以让银行把“吞”了的钱退回来,以减少些不必要的损失。

  年费其实可以退

  兰州市民王晓在去年8月申请了某股份制银行的一张信用卡,信用卡宣传册上明确告知,每张卡片年费300元,每年刷满6次,就可以免年费。为免除这300元的年费,王晓每次购物都刷卡消费,并按时还款。结果今年1月,王晓收到银行寄来的信用卡对账单上,却显示扣除了300元年费。

  王晓随即打电话给银行客服,询问为何不按规定减免年费一事。银行工作人员在核对了王晓的账单后表示,是工作疏忽造成的,并说将立即退回扣除的年费。年费是退回来了,但王晓心里却有疑问:“我要不打电话问,是不是银行就装聋作哑不管了?”

  所以,对银行的每一笔收费,消费者最好都核对仔细。现在除了个别联名卡或高端的白金卡还在刚性收取客户的年费,银行已经把免年费当作人情送出去了。即使银行没有宣布免年费政策,也会设置一些较低的门槛,让客户达到“赦免”的条件,比如一年内刷卡N次或消费满N元。

  但当你的信用卡的确被收取了年费时,应该怎么办?某信用卡达人支招说:“你可以理直气壮地拨通银行的800电话和银行客服沟通,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抵扣或减免年费。当然,你要配合表示,你们银行的卡很好用,可惜一直没有机会用,若减免的话,我以后会积极使用的。这样,有99.99%的可能,客服都会帮你申请减免的。”

  滞纳金和利息也能退

  若在到期还款日,持卡人的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的未还部分就要支付滞纳金。一般滞纳金的比例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如持卡人小刘刷卡消费了1500元,他的当期最低还款额为150元,如果在还款日未支付这笔钱,那么银行将收取滞纳金150*5%=7.5元。这时候,对于账单上的每笔消费还会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利息。

  如果你是经常在最后还款日还钱,又没有采用自动关联账户还款的客户,那么要小心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如果确实因为太忙而忘了及时还款,产生了滞纳金和利息,这时候怎么办?

  某信用卡达人支招说,可以告诉大家一个让银行减免滞纳金和利息的经验,不过只能用一次,而且前提是已经还钱了。“首先,接通信用卡中心的客服后,一定要装出很惊讶的样子,说我已经按时还钱了,只不过是跨行的而已,怎么银联的网络这么差?其次,你要告诉客服,你已经还钱了,但是很遗憾,可能是周末或节假日的原因,钱没有及时到账,是不是你们银行清算网络的问题?最后,你要坚持让信用卡行减免已经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申诉导致到账时间不及时,可能是你们信用卡行自身的原因。这个办法有点难度,但你一定要坚持,要求客服或客服的主管为你申请减免,因为他们也没有这个权限,让他们把你的情况记录下来做申请,这样可能性就很大。”

  拒绝不合理费用产生的利息

  所谓不合理费用产生的利息,就是由于上面所说的年费或滞纳金或利息而产生的循环利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费用产生的原因都消失,那这个费用更是可笑的了。这个,一般银行会帮你减免的。”信用卡达人表示,在获得减免的时候,特别是在因为年费原因而多次逾期的情况下,为了不给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一定要求银行为你的逾期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中心添加异议说明。这样,你以后在银行的贷款也就不会受此影响。投资与理财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