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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局、省消保委联合发布2012年十大消费维权事件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29 16:23:41

  回顾2012年,哪些消费维权事件获得了你的注目?哪些事件影响了你的消费生活?3月15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联合公布2012年浙江十大消费维权事件,包括红酒市场整治、鱼翅市场清查、霸王条款清除、网络监管加速等。它们或是全民关注的焦点热点事件,或是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的建设,或促进了监管新模式的诞生,或掀起了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的全民行动;它们正改变着我们的消费生活。

  1、组织红酒市场整治规范:面对市场上良莠不齐的进口红酒,2012年315前夕,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全面揭示红酒市场存在的种种乱象,并在全省启动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据统计,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14922人次,检查酒类经营户15512户,检查各类市场1224个,立案查处酒类违法案件602件,案值156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其中葡萄酒类违法案件432件,查扣涉及100余种品牌的假冒侵权和无中文标签等葡萄酒达15万瓶,案值近900万元。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各地工商根据前期暗访调查和日常检查获取的线索,突破了一系列影响广泛、成效明显的葡萄酒大案要案。在整治的基础上,省工商局还建立了酒类特别标注、健全源头追溯、实施信用监管等制度,推进酒类市场规范建立行业监管新模式。

  2、清查整顿鱼翅市场:根据省消保委前期调查反映情况,浙江省工商局组织对省内市场上销售的鱼翅产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12月下旬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杭州、宁波、温州、台州等地的鱼翅产品经销商617家、销售鱼翅餐饮饭店316家。共立案查处案件31件,其中涉嫌经销问题鱼翅案件15件、餐饮饭店以假充真欺诈消费者案件12件,虚假宣传等案件4件,查扣问题鱼翅560余公斤。所查扣鱼翅经送权威部门检测,82个样品有79个被判为“人造假鱼翅”。针对鱼翅市场乱象,浙江省工商局制订出台了《关于规范鱼翅经营杜绝商业欺诈的若干意见》,严格源头追溯,建立并落实鱼翅商品的索证索票制度和经销台帐制度,切实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黄龙饭店、楼外楼、张生记、新开元等12家宾馆饭店共同倡议“拒绝鱼翅”,并呼吁全省餐饮业同行积极响应省消保委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的倡议,做有良知、有社会责任的商家。

  3、开展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从7月至10月,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结合省政府确定的13项系统性食品安全隐患的整治任务,在百日行动期间全系统集中开展了辣椒粉及其制品、网络食品销售等17项专项整治工作,共查获食品违法案件2310件,结案1293件,查获问题食品23.2万公斤,取缔无照经营783户,移送司法机关73件81人,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4、查办冻品市场重案:2012年7月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对冻品行业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案件158件,查获来自美国、加拿大、巴西、西班牙、印度、丹麦等国家的未经检验检疫、源自疫区等问题的冻牛肉、龙骨、猪内脏、牛肚、鸡爪等冻品556吨,罚没上千万元。重点查处了未经检验检疫、疫区流入肉品、涉嫌走私贩私三类经营冷冻肉类的违法行为,有力地净化了相关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5、深入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浙江工商选准领域,突出重点,运用行政约谈、质量监测、执法检查、投诉通报、公开评价、消费义工体验、引导行业建章立制等手段,对通信服务业、汽车销售维修业、快递服务业、会展业、洗染服务业、美容美发业、餐饮服务业、装饰装修业、网络购物、保险服务业等十类重点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和治理,共受理服务领域申诉举报52301件,查处案件589件,案值166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41万元,有效解决了当前服务领域存在的消费者反映突出的问题。

  6、妥处“塑年堂”群体性消费投诉事件:2012年上半年,全省共有68家塑年堂黑发生发连锁店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相继关门,引发杭州、宁波、台州等门店出现打、砸、抢事件。全省工商主动深入调查、实时掌握动态、分析研判形势,第一时间摸清事件真相。并实行日报告制度,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指导各地12315做好举报申诉咨询的答复和处理工作,使这一群体性消费投诉事件得到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理,维护了我省社会的稳定。全省登记接待塑年堂消费投诉461件,涉及预付式消费金额550万元。

  7、构筑社会化消费维权常态机制:2012年,浙江着力构建“处处都有维权网、村村都有放心店、月月都有维权日、人人都做监督员”的消费维权新格局。以“月月315”为载体,上下联动、系统推进,破除消费维权难题,积极探索社会化维权新模式,推动消费维权进企业、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669个,同比去年增加60%,利于消费者便捷维权。全省123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70余万元。

  8、推广城市商圈经营者自律模型:以“杭州万象”、武林商圈、“绍兴世茂”、“衢州东方商厦”等为典型,大力推行进货查验、食品安全的电子监管、无障碍退货、质量担保先行赔付、远程消费投诉视频调解平台、信用评价、社会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商圈经营者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推动经营者规范经营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为,着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9、全面开展格式合同霸王条款整治: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整治消费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合同”6668份,涉及“霸王条款”7279条。其中,免除自身责任条款2742条、加重消费者责任条款1820条、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条款2717条。同时,全省受理消费者涉及“霸王条款”的投诉、举报为1578件,涉及“霸王条款”1750条,卓有成效地规范了格式合同,废除或杜绝了“霸王条款”。

  10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完善“网络工商”平台,与阿里巴巴对接,开辟网上亮照的自动化通道。设计针对网络交易平台的“信用宝”管理工具,推动网络平台的自律约束和规范体系建设。在淘宝网设立“工商消费维权联络站”,通过网购警示、消费投诉、工商申诉等功能,实现网络消费者就近投诉、快速维权。杭州成立全国首支网络监管大队,2012年,全省对205家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建档,列为重点监管对象,93家网络交易平台开通“信用宝”,96家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评价,处理网络交易平台消费维权1.7万余件。

来源: 浙江省工商局新闻中心 作者: 编辑: 叶燕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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