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鳙鱼、青鱼、三角鲂 到钱塘江边放生要选"土"品种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20 10:21:18

  平日里有些人会挑一片水域,放生各种鱼、乌龟,把美好的希望一并寄托在它们身上。其实,这对生物种群的平衡来说,不但不是好事,甚至会造成灾害。

  杭州市渔政总站站长戚志良说,目前,杭州水域放生的多为不容易死且寿命相对长的螺蛳、乌龟、泥鳅等。有的水生生物对于原有环境来说,是属于入侵的外来物种,比如巴西龟就特别霸道,尤其爱吃河里的小鱼、小虾,反而威胁到了原本的生态安全。

  今后,杭州就要对这些外来入侵物种说“不”了。

  根据立法计划,杭州今年年内将出台《杭州市渔业资源管理规定》,草案的第十二条就提到:在本市天然渔业水域内放生水生动物的,若数量多,应提前向放生水域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放生生态安全风险评估不合格的物种。

  如果违反规定,没有提前备案,或放生生态安全风险评估不合格的物种,将被责令改正,并面临1万元以下罚款。

  杭州市渔政总站站长戚志良说,《规定(草案)》中提到的天然渔业水域,指的是钱塘江、千岛湖等。“我们并不是禁止放生,而是建议大家科学放生,我们鼓励单位和个人,自己参与或者捐助投放适合钱塘江的鱼苗。”

  如果是两三个市民,想放养几条鱼,暂时不需要备案,可直接到钱塘江边放生,但一定要选本地的“土”品种,比如鲢鱼、鳙鱼、青鱼、三角鲂。

  如果放生数量多的话,要依法经渔业部门审批,渔政总站会为大家提供品种推荐、专业指导,联系电话为86085571。

  除了对“放生”有详细规定外,《规定(草案)》还提到了娱乐性垂钓。

  现在,钱塘江边经常有钓鱼的人。对于这种娱乐性垂钓,《规定(草案)》要求不能使用有毒有害、产生或可能产生水体污染的饵料,同时要遵守禁渔期、禁渔区、禁捕品种、最低可捕标准等规定。

  以往,钱塘江水域每年4月1日到9月30日禁止捕捞河蟹,每年2月1日至7月15日禁止使用大牵网作业;钱塘江大桥以下水域每年5月1日至第二年的1月31日禁止捕捞鳗鲡苗。

  今后,钱塘江禁渔期会不会有改变,还要等相关部门另行设定。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记者:刘云 编辑: 童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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