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淘宝网标价超1.5亿元 这件“神奇拍品”到底是什么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19 16:20:39

  距离嘉兴首例司法网拍过去才半年,海宁法院再次推出司法网拍,而且创造了一个“浙江之最”——全省司法网拍中标的额最高的,其评估价超过1.5亿元,被称为淘宝网目前标价最高的“神奇拍品”。

  与此前海宁、平湖两家地方法院试水司法网拍标的物都是汽车这类动产不同的是,这次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据悉,这是嘉兴首次在企业破产清算中运用司法网拍。

  这次备受关注的司法网拍标的物到底是什么?它就是位于海宁市经济开发区施带路19号的浙江宏昌制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制革)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面建筑物和附属设施。据悉,宏昌制革于今年1月10日被海宁市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记者今天从海宁市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决定在3月29日上午10点至3月30日上午10点期间,在淘宝网上对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竞买保证金800万元

  每次加价100万元

  海宁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司法网拍的宏昌制革所有的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的面积有117699平方米,土地地面建筑物有证面积为62314平方米。拍品的评估价高达1.587亿元,起拍价为1.55亿元。拍卖方式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如果你对这件拍品有意向,可以进入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在“资产处置法院”中选择“海宁市”就可以查看到这件拍品的详细信息。“为了方便竞买者详细了解拍品情况,法院还请人实地拍摄了视频宣传资料,并落实专人负责接受咨询和陪同有意竞买者现场看样。”该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这件“神奇拍品”要求买受人在支付宝上先行缴付竞买保证金800万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此外,这件拍品每次加价幅度高达100万元。拍卖结束后,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要求限期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这块地做新项目

  投入起码5.29亿元

  作为一块国有工业用地,人们很关注它今后用来干什么?因为这还将影响当地就业。

  记者从厂房拍卖限制条件中看到,海宁政府部门给出的拍卖初审意见认为:“该工业用地不考虑制革产业,项目投资强度不小于每亩300万元,项目实施必须符合规划、环保、能源、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

  宏昌制革所有土地使用权的面积(117699平方米)折合176.46亩,按照“投资强度不小于每亩300万元”计算,该地块上新项目的投资总成本至少需要5.29亿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件拍品还有3项条件限制,包括有抵押、有租赁、厂房使用限制。比如,有证房产中,总面积为60530.96平方米的24幢房产及全部土地使用权(面积117669平方米)已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部分车间也已经租赁出去,还未到期。这些情况都将对拍品的交割产生影响。

  佣金省下100万元

  可用来还债

  据了解,破产前,宏昌制革还是一家明星企业,专门生产中高档牛皮家具革、箱包革。2012年,宏昌制革因债务问题被强制申请破产。2012年5月22日,宏昌制革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3年1月10日被海宁法院宣告破产。

  破产清算以来,通过传统拍卖方式分批委托拍卖的半成品、成品牛皮等的佣金已有81万多元。

  海宁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们第一次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运用网络司法拍卖,也是迄今为止标的额最大的一次。若按传统拍卖方式,拍卖佣金将高达100万元。”这些钱省下来有利于宏昌制革偿还债务。

  从去年开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全面推开网络司法拍卖。省高院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2月底,浙江省法院系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试点平台共公告90件拍品,包括车辆、住房厂房商业用房、机器设备等,已完成拍卖79件,其中65件成交,平均溢价率为43%,还有11件正在公告中。

  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海宁和平湖两家法院去年试水司法网拍。迄今为止,平湖法院推出了3起司法网拍,成功1起,流拍2起。海宁是第二次推出司法网拍,2012年9月21日,海宁法院对一辆汽车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第一拍,顺利成交。

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编辑: 叶燕增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