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曝光投诉台
包装标注与相关法规不符 东鹏特饮陷“违规添加门”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2-22 14:50:26

  正当发力进军内地市场之时,广东功能饮料品牌东鹏特饮近日被曝光添加了违规成分,外包装标注内容与相关法规不符。对此,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昨日表示,其所使用的添加剂都经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从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

  据媒体报道称,有广州消费者称去年喝了“东鹏特饮维生素功能饮料”后出现不适,随后发现产品配料一栏内含有“胭脂红、苯甲酸钠、柠檬酸钠”,而按规定这三类添加剂不能添加到功能饮料中,同时产品瓶身也未按规定标明不适宜人群。

  记者在国家食药监局官网查询发现,东鹏特饮的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8)第580号,属于保健食品,但在东鹏特饮瓶身标注的原料中,苯甲酸钠、胭脂红、柠檬酸钠、食用香精、柠檬黄五种添加剂不在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东鹏特饮原料中。另外,苯甲酸钠、胭脂红、柠檬酸钠三项添加剂未被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纳入特殊用途饮料的使用范畴。

  对此,东鹏饮料负责人表示,特饮瓶身标签完全按照国家药监局批文标注,新包装已经增加了“不适宜人群:未成年人和孕妇”字样。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显示的只是主要原料,有部分添加剂没有公布出来,但东鹏特饮配料成分均是通过批准添加的。

  链接红牛也曾爆出同类事件

  事实上,此次东鹏特饮发生的事件并非孤例。去年,国内功能饮料老大红牛就发生了类似事件。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此前在对红牛产品进行检查时发现,红牛饮料罐体配料表及食品添加剂的标注中,柠檬酸钠、苯甲酸钠、胭脂红和柠檬黄4种添加剂并未出现在其国家保健食品批文中。

  红牛方面回应称,红牛饮料于1997年获得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当时的要求是,仅在注册批件中注明产品的主要原料和功效,而受到质疑的4种添加剂都是其产品的辅助原料,因此没有注明,但这些添加剂都符合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GB2760-2007),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也允许其在产品配方中添加。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记者 刘勇 编辑: 巫婧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