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春节临近诸多城市家庭“保姆告急” 家政窘境难解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2-16 08:42:16
 

  新华视点:家政服务如何填补“节日空当”?

  “最近请保姆太难了,要么请不到,要么请不起!”……连日来,“新华视点”记者在北京、武汉、济南等多个城市采访发现,由于家政从业人员大批返乡,春节前后诸多城市家庭“保姆告急”。这一现象年年出现,家政服务如何走出窘境?

  每逢节假来临,倍感缺少“帮手”

  从1月份开始,为了找一个有经验的月嫂,家住武汉华城新都的陆新雄连续找了5家公司。得到都是同样的答复:“春节期间价格要涨,并且没有现成的,等几天才能安排试用。”

  与陆新雄的遭遇相同,为了照顾即将生产的妻子,刚从山东济南阳光大姐服务公司请到保姆的市民朱利告诉记者,他从去年5月就开始预订保姆,找了好几家公司,才找到现在这个月嫂,每天工作8小时,月工资为3500元。

  济南万家盛世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本省有30多家门店,公司现有近400名保姆和2000多名育婴师。公司总经理万忠说,早在2012年10月,2013年春节期间的家政服务人员就预订满了,现在公司每天接到雇保姆的电话,但已没有人员可以安排。

  据了解,每年春节前夕,半数以上的保姆、月嫂、家政钟点工等都提前返乡过年,导致家政服务人员相对紧缺。武汉炎黄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李向歌透露,今年春节期间,本公司只有10%的家政人员继续上班。

  甘肃妇联巾帼家政服务中心主任李高婕介绍,最近兰州的普通月嫂工资每月3500元,高级月嫂已涨到6000元。

  不少家政公司表示,今年春节期间用工价格已经上调,留在武汉的保姆,钟点工平时价格在25元至30元,春节则涨到40至50元。“现在的情况是,涨价也不一定能请到人。”武汉小阿姨家政服务公司总经理李书林表示。

  社会需求巨大,缺少统一管理

  一方面家政服务人员社会需求量大,特别是节假期间供不应求;另一方面,又没有统一的行业管理,有的地方归人社部门管,有的地方归民政部门管,还有的归商务、妇联等单位管,导致市场调控不灵。业内人士指出,每逢节假日“保姆告急”,反映了家政服务缺乏统一管理、行业无序发展等问题。

  分析人士认为,家政服务机构可谓鱼龙混杂,有的公司只有一间房子,一两张桌子和一部电话,还有的连从事家政服务行业资格的营业执照也没有,由于缺少专职人员,也就谈不上职业培训。

  “一些家政公司宣称自己的月嫂是‘五星’或‘高级育婴师’,但以什么标准认定不知道,雇主选人只能通过一两次见面,缺少参考依据。”济南市民李波抱怨说。

  山东大嫂职业培训学校校长何霞告诉记者,他们培养一名拿到有关部门合格证书的育婴师,需要一个月脱产培训,之后还要安排实习。而有的家政公司急功近利,对于新员工进行三五天培训就直接上岗,称之为“高级月嫂”,这样一来员工培训业参差不齐。

  据了解,在“保姆告急”的背后,还存在信息不透明、供需双方对接难等问题。北京家政服务协会会长李大经表示,有的雇主找保姆困难,而有的家政从业人员直到春节前还在找工作。这反映了家政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缺少信息沟通,或者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缺少互信,以及两者之间互相挑剔等问题。

  优质优价服务,才能实现双赢

  如何实现家政服务人员与社会需求的对接,特别是如何填补节假日期间的服务空当?专家指出,只有提升其职业技能和职业化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稳定性,才能避免季节性用工荒现象。

  李向歌等人士认为,家政行业作为服务行业,要想有持续不断的人员供应,只有规范化、职业化运作,才能提高这支队伍的稳定性。

  兰州三为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谈洁等认为,由于缺乏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导致家政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跳槽频繁,“谁家给钱多就到谁家干”。

  谈洁指出,绝大多数家政公司没有培训资质和培训力量,希望有关部门投入资源,多培训职业水准高的家政服务人员,提高家政服务业的服务水准。

  “只有让高质量的服务与高价位相匹配,才能实现雇主与雇员的双赢,提高行业的社会满意度。”李向歌等家政服务公司负责人说。

  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制定家政服务的行业标准,明确分级程序、从业时间等。另外,还要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及其人员诚信监督体系,加强对行业服务水平及价格的监控,让“野家政”无处藏身。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赵仁伟、廖君、王志、王艳明 编辑: 巫婧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