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省两会上传出消息,温州今年将推进行政资产管理制度改革。说得更简单通俗一点,也就是办公用房改革。
这项改革,被称为继三公经费之外的“第四公”改革。
昨天,记者了解到,目前,这项改革已在温州鹿城区先行调研并实践。
办公场地“贫富不均”:
富裕的向外出租赚钱,不够的还要申请拨款租房
这个单位办公有房有富裕,索性拿来出租,租金落入单位小金库;而那个单位办公场地不够,还要申请财政拨款去租房子。
这一进一出,浪费的是纳税人的钱。
鹿城区曾开展调查,发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中有19%被用来出租、出借,其中用以出租的约23.88万平方米,年租金收入5616.42万元;用以出借的约1.2万平方米,还有相当部分闲置。
而办公用房不够的部门单位向外租借场地,租借的办公用房总面积达5.1万多平方米,每年耗费财政资金1302.8万元。
如何“均贫富”?
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长吴祝凡说:各个部门需要多少办公场地,得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各部门人数调拨合适的办公用房。
办公用房统一调拨:
节约财政资金1200万,其余富余房产将“阳光租赁”
为了管好这些“公家房”,鹿城区编制了《鹿城区国有及集体所有房产普查资料》,不仅对公家房产详细摸了底建了档,还纳入了动态管理。
在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清单上,清楚地显示着:目前,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31.8万多平方米的房产,其中,出租房源中适合作为办公用房的国有房产,共有5.4万平方米,基本能满足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办公用房的需求缺口。
目前,该区现已给25家单位调剂了办公用房。
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长吴祝凡说,这样每年能节约财政资金约1200万元。
根据统计,大约还有25万平方米的房产富余,这部分房产,将通过公开竞价招租——一般房产通过公开竞价招租确定承租人,租赁起拍价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个别特殊房产采用协议出租,按租金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并报区监察局备案。
这部分房屋出租的收入,将统一上缴财政专户。
这样一来,将提高政府房产租赁行为的透明度。谁租、租多少,账目一清二楚,减少了“人情租”、“权力租”、无偿借等暗箱操作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