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陈琮元
“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乘车免费老少皆知,我带着才85厘米高的宝宝乘坐客车却被要求购票。”2月3日,市民肖女士向本报投诉,长沙至洞口县方向的大巴车乱要价,自己两岁的宝宝最终购买了35元的儿童票,“全程成人票价是111元,这个儿童票收取金额的依据又在哪呢?”
面对肖女士的质疑,记者进行了调查。
【市民投诉】
身高85厘米婴儿也要购车票
交通部1998年发布的《汽车运价规则》中规定,身高不满1.2米、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不过市民肖女士却反映,2月3日,她和丈夫带着年仅不到两岁(身高85厘米)的宝宝到长沙汽车南站乘坐到洞口县的客车,刚落座,售票员就告诉她,孩子也必须购票,否则不能乘车,并声称是按照交通部及汽车站的相关规定操作的。
肖女士与售票员争执一番无果,最终被迫“妥协”,为孩子购买了35元的票(全票111元)。“这并不只是钱的问题,交通部门有明文规定,每名成人都可带1名1.2米以下的儿童免票乘车,司机和售票员为什么不按规定执行呢?”肖女士气愤地说。
【车站回应】
免票儿童“超标”平分空座票
2月3日下午,长沙汽车南站站长值班室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市民投诉的这一情况确实属实。她表示,为何婴幼儿也需购票,主要是按照交通部2005年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
为何收取35元票价,而不是25元或者45元,收取金额是司机随口定还是有什么依据?对于肖女士的疑问,她进一步解释道,汽车南站每辆车都会预留三个空位,长沙到洞口方向的车核载数是55人,当时车内乘坐53位成人,车内有7位儿童,超过了免费规定,为了公平起见,当时司机想到了让这7名儿童家长平分这两个空座的票价。
【司机声音】
客运规定与新交规明显“撞车”
较之于肖女士有疑惑,长期从事客车运营的李师傅也有些搞不清楚。他向记者坦露,按汽车站的规定,在客车满员的情况下允许再搭载不超过核定人数10%的免票儿童,可新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6分。
这让司机很纠结,“该依谁的”是一个令他们头痛的问题。长沙汽车西站运输科科长袁立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个问题他也一直没想明白,目前交警部门执行的是公安部的规定,车上多一个人就是超员。在交警部门看来,虽然是免票儿童,一旦出现事故,仍然是一个自然人,并不能免除运输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背着这样一个大责任,许多司机对此有些“寝食难安”。
释疑答惑
1.2米以下儿童“购票”是否合法?
《汽车运价规则》是交通部1998年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是交通部2005年发布的,“新法”是根据实际情况对“旧法”的改进与补充,按照法律法规的“从新原则”,当下应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为准。
不过,协调好免票儿童和控制超载是客运站的法定义务,乘客可在购票时向售票员说明免票儿童情况,若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已达到核定载客人数的10%,客运站应与乘客进行协商,让乘客决定是否选择搭乘下一班车。如果在免票儿童满员的情况下,乘客自愿为小孩购买半票乘车,可以理解;而如果客运站强行要求乘客为本应免票的儿童买票或免票儿童未满员情况下让乘客为小孩买票,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市民可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
客运规定与新交规“撞车”,到底遵从哪个?
司机害怕罚款,家长又必须要携带小孩出行,这一对矛盾要想彻底解决,需要相关部门把政策捋顺一下,这两个法律其实并不冲突,公安部门严禁超载行为,交通部门又对超载细则进行了界定和说明,两个法律在执行时完全可以配合使用,换言之就是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儿童应不属于超载范畴。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平凡
延伸阅读
机票:儿童票有时比成人票还贵
儿童(2—12岁)按适用成人全价的50%购买儿童票,提供座位;婴儿按适用成人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用座位时,应购买儿童票。每一成人旅客携带婴儿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购儿童票。儿童票也可和成人票一样改签、退订,不过需要支付同样的手续费。由于淡季机票打折比较多,往往出现成人票比儿童票还便宜的情况。
火车票:一成人携带两儿童,需购一儿童票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随同成人旅行、身高1.2—1.5米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简称为儿童票,超过1.5米时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车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免费乘车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