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汽车频道 > 驾驶培训
上海正在研究开放自行申请驾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2-05 08:53:18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管所负责人近日在回应人大代表意见时称,上海警方和交通港口管理局已在调研划定驾驶培训区域与教练车规范问题;如果研究好了,将允许个人自行申请驾考。

  今年上海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金可可提交《关于依法取消本市驾校强制培训的建议》的书面意见。他认为,当前驾校培训被认为是申请驾驶证的强制前置要件,这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和基本精神;《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公安部规章等相关法律均未规定驾校强制培训制度,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驾考规定亦明确申请驾照仅须提供申请表、身份证明和身体条件证明。金可可建议上海市人大依法对相应主管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若认定违法,则应取消以驾校强制培训为驾驶证申请条件的规定,允许个人自行申请考试、申请驾照。

  针对这一代表建议,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管所政委戚继韧2月1日在人大代表意见集中处理现场回应说:“法律层面,放开个人申报驾考没有难度。目前,操作层面存在难度:一是挖掘、划定培训区域地块,以免教练车影响中心城区的正常交通秩序,甚至引起事故;二是规范教练车的行为,包括统一车身涂装、提示标志、严格禁止其进入禁行区域。警方、交港局正在研究,如果研究好了,就能放开个人申报驾考。”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姜泓冰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