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临近,欠薪案件又进入高发期和敏感期。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象山法院在这一周内就为9家针织厂653名工人发放了工资款共计260万余元。
“今年可以回家过个好年了,谢谢法院,谢谢政府,对我之前话语讲的不当的地方,还请你们不要放在心上。”领到工资的小周如是说。
小周是象山某针织厂的一名熨烫工人,来自安徽,他是这段时间653名领到工资的工人中的一个。前几年在这家厂干活时老板虽说有拖延几天发工资的现象,可是时间不会很长,而且回家过年前老板还是会把工资结算清楚。
可是今年都年底了,自己的血汗钱还未着落,心里异常着急。小周和其他工人一样,都知道今年市场不景气,也曾想在欠薪不久时自己组织维权,一方面碍于要上班没有时间,一方面苦于自己没多少文化,遂让老板把工资拖了一月又一月,直至老板欠薪“跑路”。
于是,小周和其他工人一起申请了劳动仲裁,可是仲裁裁决书生效了,而厂已经倒闭,老板也不见踪影。这个年该怎么过?小周发愁了。无奈之下,小周组织工人们去法院或者去针织厂所在街道、乡政府,情绪非常激动,也曾扬言说要在法院或者政府门口静坐。
考虑到工人回家过年的心情以及很多工人已经订好回家的车票,法院立刻为职工启动维权绿色通道,不仅迅速立案,而且马上展开执行调查。法院一边多次到这几家企业查看有无设备可供执行,并积极与企业所在的乡政府沟通协调。为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方协调与工作,款项先由乡政府垫付职工工资,垫付后再向该企业追偿。最后,在针织厂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法院在一周内就为653名职工发放工资款260余万元。拿到工资的工人之前愤懑的情绪一扫而光,换上的是喜悦的笑脸和一声声的感谢。
在发放工资的同时,法院干警还向工人们宣讲了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告知工人们老板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可获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希望工人们在欠薪发生时就能积极举报,这样能避免很大一部分欠薪行为的发生。
“随着春节临近,欠薪“年关病”又进入敏感期和高发期。”象山法院执行局林局长表示:“法院将继续依托县委、县政府建立的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机制这一平台,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自身职能特长,加大执行力度,做好涉劳动报酬案件的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好广大职工的权益。”(完)